作者瞎叨叨
其实这篇文是我初中的时候就写了,好像还是初一的时候,二位今年都已经高三了。其实我是个很没有毅力的人啊哈,想想本来还想一定写不完的。 本来是想丁小雨是主角的,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每每回忆终极系列的剧情,却发现。心中最喜欢的人物早就改变了,不可改变的,越写也就越偏向雷克斯了。 其实大结局很赶,或者说是不想写了,有些急躁了。 所有的剧情早就想好了,而文章写了又改写了又改,其实在手头文字上写到第二卷第七章就木有写了。所以后面的终章,虽然有构思,但是组文什么的就很赶了,因为不太想继续了。
呵呵,有够无责任感、任性的了,那么就到这里吧。 为这篇我的第一个小说话说一个长长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