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138
杨氏瞧着萧一鸣走了,只往外头看了一眼,稍稍把门关上了,这才进来。【】 赵彩凤倒了方才沏给萧一鸣的茶喝了一口,赵彩凤虽然前世也不喝绿茶,但是茶得好坏也是喝得出来的。再说,刘八顺特意带过来送人的茶,怎么可能差到哪儿去呢。 赵彩凤只喝了一口,便觉得口齿留香,连自己这个不爱喝茶的人都觉得好喝的茶,萧一鸣还觉得一般般,看来即便他有一颗怜贫之心,可这身体上娇养出来的习惯,也是改不掉的,这大概就是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别吧。 赵彩凤想到这里,只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那边杨氏见了,只神色匆匆的上前问道:“彩凤,你没事吧?” 赵彩凤哪里有什么事,不过瞧着杨氏这个模样,倒像是有事的模样,便问道:“我没事啊,娘你有事吗?不是说去抱彩蝶回来吗?怎么没回来?” 杨氏瞧着赵彩凤似乎真的没什么事情,只松了一口气,尴尬道:“我能有啥事儿呢,这不彩蝶还在里头跟涵哥儿他们玩,我就先回来做个午饭,省得带着她也忙不开。” 杨氏说着,只觉得有几分心虚,往后头灶房里去了。 赵彩凤见杨氏走了,也没喊着她,她今儿起的太早了,这会儿太阳底下一晒就觉得困的很,便打算回房补个觉。 赵彩凤睡到了床上,却又睡不着了起来,满脑子都是宋明轩,也不知道他这会儿怎么样了?这么大的太阳,要是晒上一天,第二天也得脱一层皮了,更别说连着晒上九天。赵彩凤想着想着,就朦朦胧胧的睡着了。 却说宋明轩进了号子,也是跟以前一样,两眼一抹黑,只跟着人群一味往里头走,他身上带着不少东西,人多又挤,不一会儿就挤出一身汗来。一开始他还跟着刘八顺一起,到后来听见人群中有人喊了领试卷,大家就不约而同的往发试卷的地方挤了过去。 宋明轩这还算是有点经验的,上一次赶考他也是听了这喊声就挤过去领试卷,可那时候他才十五岁,细胳膊细腿的,在人群中被挤来压去的,这大热天一股子的汗味混在在一起,加上他早上吃的不好,顿时就恶心的想要吐了。 所以这次他故意不挤进去,等着人群稍微散开一些了,顺着人流往里头去。第一场考的是八股文,不过就是一千来字,若是发挥好,不消一夜也能写好的,所以宋明轩这会儿倒是一点也不着急。 他在人群中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被挤在前头的刘八顺,只向他招了招手。刘八顺见宋明轩在后面,便停下来等他,一个不留神,和自己一起进来的王彬又走散了。 考棚里的号舍是按照每个每个考生的生源地来分的,宋明轩和刘八顺他们都是河桥镇来的,只都分在差不多的地方。宋明轩只领了考卷,背着身上的书篓子,带着刘八顺和王彬一起去找号舍。 进了号舍刘八顺也开始傻眼了,这长长的巷子,一眼看不到边的号舍,让人心里直发怵,还当真和宋明轩那日在玉山书院说的一样,但凡是胖一点的人,都要横着从巷子里走进去。 宋明轩带着刘八顺和王彬到了他们的号排前,刘八顺看了一眼自己的谍谱,并不在宋明轩一起,倒是王彬和宋明轩是同村人,因此在一条号舍里头。 宋明轩便先送了刘八顺过去,只把一应的东西都替他打点好了,这才小声嘱咐道:“刘兄弟,我和王兄就在你前面一排,若是出什么事情,只管喊一声,好歹也能有个照应。” 刘八顺这时候早已经紧张的脚底打飘了,他头一回下场子,虽然早已预料到会是这样一个场面,可还是应验了那句话:想象太丰满,现实太骨干。 刘八顺把考题板架好了,宋明轩在外头替他遮起了雨布,挡着头上**辣的太阳,刘八顺扫了一眼那号子里头乱七八糟的蜘蛛网和半个废弃的鸟巢,呆愣愣的坐了下来。他一辈子没想到,原来秋闱会是这样的! 刘八顺见宋明轩帮他打理好了,便只起身送他出去,宋明轩这才背上了自己的书篓子,急急忙忙回到了自己的号舍,待刚刚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安顿下来,看管这一条号舍的考官就在号子的巷口敲起了锣鼓,正式锁上了号门,开始了长达两天一夜的考试。 宋明轩这次运气不错,号子的位置在最门口的地方,并不是在最顶头。上回考科举的时候,宋明轩的号舍在巷子的最里头,边上就是粪号,虽然他肚子不舒服倒是方便了他去里面出恭,可那臭气熏天的气味,当真是把他所有做题的思路都薰的丁点儿也不剩。更郁闷的是,但凡有人去他隔壁出恭,宋明轩只要听见了那些噗噜噜,酷啦啦的声音,自己的肚子就忍不住又疼了起来,足足折腾了几天几夜! 宋明轩想起上一次的遭遇,还有些后怕的擦了擦脑门上的冷汗。卷子一早就领了过来,可他这时候倒是不着急答题,时间还早,他只把放在书篓子里的东西一样样的安置好了,这才把考题板隔上了,打开卷子看了起来。 不过这次宋明轩再来考试,却也有不如上次的地方,比如上次他才年方十五,个字很矮,压根就碰不到这号舍的顶头,可这一次宋明轩却只能弯腰答题了。稍稍弓了一会儿身子,宋明轩便觉得脖子酸得厉害,只蹲下来,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下筋骨,看着太阳从东边一直绕到西边。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是吃饱喝足的过来的,并没有多少人生火做饭。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大家伙都拿着家伙开始做起饭来了,宋明轩把早上吃剩下的煮鸡蛋热了热,又蒸上了一块香喷喷的桂花糕,美美的吃上了一顿。 也就几个考生懒的生火做饭,就直接拿起挂在脖子里的馍馍,咬了几口,就着水囊里的水,硬是把馍馍给咽了下去。宋明轩见了,就有一种似乎快要被噎死的错觉。 大家吃过了晚饭,各自点起了蜡烛,因为宋明轩在最外头,所以门口有一盏很明亮的号灯,他都不需要点蜡烛,就可以看清楚自己写下的字。 第一天基本上都是在审题,很少有人开始往卷子上誊写,宋明轩只把细细的把这么多年学过的东西都想了一遍,觉得已经有些胸有沉竹了,这才阖上了卷子。
这时候考场里已经响起了打更的声音,都已经不早了,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宋明轩翻开书篓子,把赵彩凤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来,把东西往地上角落里放好了,只侧身坐上了答题板,靠在墙上睡起了觉来。 这样睡觉其实并不怎么能睡着,但宋明轩一想起过后几日还要熬下去,便觉得不睡又不行,只站起来,点了火折子,去书篓子里头找了那个福袋出来,从里头拿了安睡丸出来,吃了一颗。 不过半盏茶的时候,宋明轩果然就睡着了。 不过赵彩凤在家里,虽然睡着床,却并没有比宋明轩睡得安稳几分。这两天虽然白天很热,但是毕竟入了秋,晚上还是有些凉意,也不知道宋明轩睡觉的时候,会不会找一件衣服自己盖一下? 赵彩凤想到这里,越发就睡不着了起来,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气,走到客堂里的时候,就瞧见宋明轩原来住的房间里布帘挽着,里头黑漆漆一片,空无一人。 赵彩凤只点了一个油盏,往里头走了进去,在宋明轩的书桌前坐了下来。 宋明轩虽然穷苦,但是个人习惯却很好,书桌上整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赵彩凤便手拿起一本书来,瞧见里头夹着一张小纸条,上面的字虽然是繁体的,可赵彩凤却还是认得。 彩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赵彩凤微微一笑,把纸条又夹到书里,翻了两页又看见一张纸条,上头写的是一首五言短诗歌:“此去名利场,但求青云路;只恐天弄人,不待及第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赵彩凤看着手里这薄薄的纸片,饶是自己古文学的不好,但这几句简单直白的诗句,她还是看得懂的。 这是宋明轩留给她的诗,告诉她,自己去求青云之路,就是怕天意弄人,没办法等到及第这一天,如果自己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如果自己死了,必定生生世世想着赵彩凤,只要能活着回来,那必定要娶你为妻! 赵彩凤一时已是泪如雨下,眼泪滴到这染墨的宣纸上头,片刻间就染出了一团黑色的墨迹来。赵彩凤只慌忙就擦了擦眼泪,手指微微颤抖着,把这纸条又夹回到书里头。 作者有话要说:耽误大家看文了……□□的晋江,昨晚半夜的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审核,发了新章节,大家这里看,然后明天再把这个替换了吧…………么么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