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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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着丰忱双手奉上的函件,锦歌笑了,“一大清早儿堵在校门口儿来截人,该不会就是为了把这个交给我看吧。” 丰忱上臂后架在车顶沿儿上,风吹过,额前的碎发随之飘来荡去。这人面相本就隽爽清朗,摘下军帽,便是活脱脱的一个明朗的美青年。只是……现在是冬季啊,亲! 厚重的披风被一枚金灿灿的军扣紧在颏下,披风领上的油亮的黑色毛皮将他的脖颈护得丝风不入。这是冬天,在外面随便站上一分钟都会冻得两颊通红的季节,这种时候,还是不要摆什么姿仪为妙。 “上车说话吧!”锦歌丝毫没有反客为主的自觉,拽着丰忱的袖子登上了军车,“看看你把自己冻得,鼻子都红透了!” “喏,给你!”从包儿里抽出一条浅粉色纹花边儿的手绢,塞到丰忱手上,“看我做什么?快擦你的鼻子吧!” 锦歌白了他一眼,十分熟练的从车座旁的小箱子中拿出暖瓶并两个很小的水壶,斟满了一人一个:“喏,喝两口暖暖身子,就攥在手里捂捂手吧!” 看着锦歌坐在自己身边忙活来忙活去,丰忱美得唯有傻笑。 锦歌见了,不免摇头:“真不知你当初的精明都跑哪儿去了,见天儿的傻笑,难不成回到军中也是如此?” 丰忱闻声,赶紧抬手拍拍脸颊,正色保证:“我就对你一个人傻笑!” 说完,见刚刚给出去的函件安静的躺在车座上,忙道:“我前儿离京前不是保证过回来和你一一交待清楚,不留一丝隐瞒吗。” 锦歌环视四周,问:“在这里说?” 丰忱笑了笑:“这里最方便,当然……如果你愿意去我家更好了。” 本来锦歌想说去个咖啡馆儿什么的。又暖和又有气氛,结果听他这么一打趣,眼前一亮。玉手一拍,清声吩咐:“我决定今儿逃课了。咱们走!” 丰忱有些不敢相信,馅儿饼竟然这么容易就从天上掉下来,很是不可置信的确认一遍:“悦鸣,你……你说的是真的?” 这人一脸的热切,就差吸溜口水了,锦歌伸手点住他的额头,缓慢却有力的往后一推。气道:“你这人又胡思乱想什么啦?赶紧开车!我说的是去我小舅舅的庄园!” “噢~~”尾音的拉长,表示着“我就知道是这样”的内涵。 二人不用多时便到了目的地,只是戚祝没在,留着墨韵在园子里看家。 “小小姐。我们爷今儿和您十叔苏十爷出去转弯儿了,说是想体会一下京城纨绔的日常生活,这不过日落是不会回来了……爷吩咐过,若是您过来,就自行玩耍休息便可。”墨韵讲话说完。扭头特意看看跟在锦歌身后的丰忱,小声道:“我们爷还吩咐,要是丰少爷也跟着来,就让我们在一旁守着。” 声音不大不小,他和丰忱的距离也只有两三步之远。分明是戚祝特意让他说给丰忱听的。 锦歌看着丰忱直笑,嘴里和墨韵说:“行啦,我知道了,一会儿遣人送来些热茶和点心到我常驻的花厅。” 墨韵道是,又提议:“小小姐,我们爷昨儿晚上收到一批新的咖啡豆,说是从墨西哥那头儿运来的,您要不要尝尝?” 锦歌听了想想:“那就拿来一些吧,也不用你们磨,只把咖啡机咖啡壶咖啡杯并奶、糖一起送来就好。” 墨韵道是,陪着锦歌走到花厅,得了可以走开的令,便自去调遣一番。 这边儿的花厅和逍遥阁的外书房极像,锦歌和丰忱面对面的坐在沙发上。锦歌慢条斯理的打开函件细看,丰忱则被锦歌授任给杂志社拨电话儿请假。 “合着你今儿没有课啊!”丰忱觉得自己刚刚白感动了一回,不禁嘟囔着。 低头看函的锦歌抬眼看了看,反问:“有意见?” “没没有,我就是说说,你且看吧。”赶紧拿起一块脆酥放到嘴里,转移视线。 “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军事参议院院长……接管津冀地区安防……”锦歌不可置信的抬头,两片粉嘟嘟的嫩唇张合了两下,终究没有说出话来。 这些高位和任命,也不至于将锦歌吓住,主要是坐在高位上的被任命的人,才刚刚二十出头儿啊! 丰忱借机坐到锦歌身旁,长着五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这是怎么啦?不会被这点儿东西吓住吧?” 锦歌眼圈儿红了:“你……”你这三四年的光景都是怎么过的?都说一番耕耘一番收获,而今他能将这些权力悉拿到手,肯定当初也是以命相博了。 想起自己在京城顺风顺水,这人却在远地生死相争;自己在京城美呼呼的体验人生,这人却在他乡吃苦受罪;自己闲得舒服,没事儿矫情,这人却在他处磨砺自己…… 虽然明白,这人的付出不尽然是为了她,多数是为了他心中的执念和野心,但是锦歌就是心里难受非常,一股憋闷的情绪在胸中翻滚。 看着锦歌如此反应,丰忱觉得,如今哪里是严冬腊月,分明是阳春三月啊! “咦,怎么还红眼睛了?悦鸣莫不是属兔子的?”丰忱知道这会儿还是说重点比较好,“你莫要以为我吃了大苦,说真的,皇帝老儿的座位还有那两三岁娃娃坐上去的呢,可见,有些时候,这庙堂之上看着华丽遥远,也不过是少了镀金的工具而已。” 说到正事儿,丰忱便换了一个人似的,沉稳而强势:“若是悦鸣还记得,应当知道,我爹原就是津军的大帅。” 锦歌眨眨眼:“可是后来不是给丰夫人了么?” 丰忱低头看着他笑,没出声,只是肩旁一耸一耸的,直连带着她的肩膀也跟着震动,她才恍然。眼前这厮不知何时竟然将胳膊搭在了她的肩上。 “无耻之徒!”谴责还是要象征性的说一说的,接着还是内幕重要啊!锦歌催他:“不许停顿,多点儿说!” 丰忱也不再逗她。道:“你也是见过我姨妈的,她那么鲜明的性格特征。你这精明的小丫头还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聪明人看人待物,总爱多想,脑补过了,便看不清眼前的事儿来,锦歌也是如此。对于丰臻这个颇有传奇性色彩的女子,锦歌总觉得她不会像眼前看到的那么简单,因此便觉其城府颇深。干脆就不再在她身上多想。 说直白了,就是这妞儿见到难啃的骨头,直接不啃了!你说她是欺软怕硬也可,说她是性子疏懒也行。
丰忱这人一向不习惯对任何人与事儿有不了解的情况。因此虽然和锦歌相别了近四载,却时时关注她的动向,至少,要保证他回来前,女朋友不要被别的狼叼走……至于回来之后?哦呵呵呵。他这么大活人站在她后面儿,谁敢伸爪子来叼? 丰大爷摩挲着腰间的勃朗宁,眼神湛湛有光,张嘴露出那泛着寒光的齿尖儿:哼哼,不服来战吧!只要你能保证自己还能直着回去。 锦歌此时正盯着函件儿。听他分说:“我姨妈那人一向要强,又和我姨夫情深难舍;当初她肯接手津军,也是为了给我姨夫报仇,哦……我姨夫原是我爹手下的全能大将,为人睿智果断、内有乾坤,身手也是不凡。” “霜军……那就是后来才拉起的队伍?” “不是,我姨妈早在留洋的时候,就有了这种想法儿,她本就不是一般的闺阁女儿,在外的那几年她就没闲下来过,等到学成归国,霜军的雏形已经有模有样了。” 锦歌听了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向往,烽火岁月在经历了时间的打磨后,通常被人们忘却那时的乱世之苦,只剩下当初的壮烈在光晕中,让人们为了那一段热血时光而心绪沸腾。 战意!尽管锦歌自诩是个文明人,但是想到过去的那段烽火时光,她体内的血脉传承便蠢蠢欲动,恨不得手上立时端起机枪,狠狠得扫射敌人,让他们的胸膛中的鲜血佐证他们在华夏领土中算犯下的罪孽罪行。 锦歌体内的好战因子,但说是传承于苏六爷苏怀鸣,也有些欺负人,但到底他的因素占了大半。剩余一小半儿,那对倭奴的厌恶与恨意,一方面是轮回中的记忆之由,一方面是因为她外族家姓戚。 虽然这个戚家和南塘先生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只为了这个姓,戚家就在舟山附近暗坑倭人和华夏的走狗。 戚家姓戚,但是对外一向还有个姓为“齐”,苏六夫人在婚书上的闺名便为“齐蘅”。 齐和戚两个姓,在锦歌外家延传已久。据说当初这家人是逃难到舟山附近的,当时因为记载族中人事的册子在途中被毁,老人儿们也都不在,又有人害怕被人查出踪迹不得平静,便取谐音字为姓。可是世上总有想不开的执着人,因此“齐”、“戚”两姓便在同一族**同使用,两姓之人都知彼此是同一位祖宗。 这事儿要是搁到旁的人身上,大不了各姓各的,也就算了,可是这一族人却愿意,许是因为逃出来的人少,不愿意让本就弱势的族人彼此心存芥蒂,又也许是因为本着对抗当地人,好不被欺负的念头,总之,在齐蘅的高祖父那一辈儿开始,“两姓共族”这一情形便正式存在了。 为了宗族延长,族人规定女子姓齐,男子姓戚。 只不过锦歌想不明白的是,既然族中男子只姓戚姓了,何苦还保持着齐姓? 这人的坚持可真是奇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