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写字楼
叶欢放下手里的鼠标,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设计图终于完成了,希望明天可以一次通过吧。她站起身,现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自己一人了,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快要十点钟了,难怪同事们都走光了。 “叶欢啊叶欢,你也太敬业了,怪不得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她轻声嘟囔着走向洗手间,准备给自己补补妆再回家。 叶欢是一名高级白领,就职于这间全国知名的广告公司,而他们公司的办公地点就在d市著名的地标——sd大厦,这座写字楼地处最繁华的商业区,总共三十七层,里面所有的公司都是极富声望的大企业,就连世界五百强也有不少选择这里作为自己的办公地点。 叶欢看着镜中那个略显疲惫的人影,不禁皱了下眉头,从化妆包中拿出粉饼在眼下拍了拍,将那淡淡的阴影遮住。她是个完美主义者,无论对待工作还是生活都丝毫不马虎,所以即使身边的追求者众多,现在的她依然是孑然一身。 “哎,天天这么熬着,黑眼圈都出来了,还怎么找自己的如意郎君啊。”说到如意郎君这四个字,叶欢的脸不禁红了红,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影,那个人,貌似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呢,她的嘴角抿起一丝笑,不知道他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呢,不过不急,反正他今天才第一天上班,以后有的是接触的机会。 涂上口红后,她满意的看着镜中的自己,哼着歌走出了洗手间。 “嗞。”身后的灯管出一声刺耳的响声,然后猛地一下灭掉了,把叶欢吓了一跳。 “大半夜的,拍恐怖片呢。”她抱怨着,却冷不丁的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这次叶欢受的惊吓可不小,她出一声尖叫,把手里的化妆包都扔了,各种名牌化妆品洒了一地。 “叶小姐,对不起啊,吓到你了吧?” 听到这个声音,叶欢的心才定了下来,她面前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穿着中规中矩的黑色西服,右胸前挂着物业的标牌。 “曲经理,你怎么这么晚还没走?”叶欢抚了抚胸口,问那个正蹲在地上帮她捡化妆品的男人。 “例行巡视,”他把化妆包交给叶欢,“你也知道的,最近这里不是很太平,你一个女孩子家,没事还是不要加班的太晚。” 叶欢感激的冲他点点头,推开门朝办公区走去。她回到座位上,看到qq上的同事群这么晚了还在不停的闪烁着,她好奇的点开它,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事让大家这么晚了还在群里讨论。聊天记录有几百条,叶欢来了兴致,从第一条开始认真看起。 “看到今天新来的那位同事了吗?太帅了吧,帅的无边了。” “怎么可能看不到,在人群中简直就在光。” “你已经是已婚已育的妇人还这么花痴呢?” “yy无罪啊,不过照我说,这么帅的人肯定早就有主了吧。” “没的话和我们也八竿子打不着吧,不过叶欢倒可以试试,毕竟你是我们的组花啊,你要不行就没人能行了。” “你想让杨政自杀啊……” 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提出来,叶欢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刚准备回复几句,眼角的余光却瞥到身边坐着一个人。 叶欢的心刹那间被吊了起来,那个位置是小晴的,她刚才还在群里说自己洗完澡准备睡觉,怎么可能出现在单位呢?而且刚才她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那里还空荡荡的,怎么会突然就多了一个人呢? 叶欢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她用手慢慢的将自己桌上的一面小镜子朝旁边那个方向移了移,打算从镜中看看那个人到底是谁。可这一看差点把她的魂儿给吓没了:小晴的工位上坐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那人的身上就像套了一层焦黑的外壳,偶尔在翻翘起的缝隙中露出里面鲜红的血rou,他的脸上也是黑黑的一片,没有头和眉毛,只有两只通红的大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瞅着前方。
叶欢的手猛一哆嗦,镜子掉在了地上,碎成几片。 她从余光中看到那个人冲她转过头来,咧开嘴巴一笑,露出一个焦黑的大洞。 “啊。”她出一声尖叫,起身就逃离了座位,她能感觉到那个人在后面跟着自己,不徐不疾,不近不远,就在身后那么两三米的地方,仿佛她已是他志在必得的猎物。 叶欢保持着脑中残存的那一丝清醒,朝洗手间的方向跑去,她希望曲经理还没有走远,这样他就可以救她于危难之中。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啪”的一声,她高跟鞋的鞋跟断掉了,叶欢一个趔趄扑倒在地上,手肘的皮都给磨破了,她挣扎着站起来欲再朝前跑,可就在这时,身边的门被推开了,一个清瘦的身影走了进来,“叶小姐,你怎么了?” 叶欢抬起头,怎么会是他,这个让她记挂了一天的人,。可是现在她却顾不了那么多了,她抓住男人的手臂,“有人,不,有鬼,这里有鬼。” “鬼?”男人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望向后面的办公室,“这里什么人都没有啊,叶小姐,你是不是看错了。” 叶欢慢慢的扭过头,果然如男人所说,她的身后除了一排排整齐的办公桌,哪里有什么鬼影子。她的脸红了,“可能……可能是我眼花了……” “听说这间办公楼前段时间死过人,你也许是太紧张了。”男人冲说完就朝办公区走去。 “等一下,”叶欢鼓起勇气叫住了他,“我的鞋跟断掉了,你能不能……能不能送我回家。”回家那两个字被她压得特别低。她生平第一次如此主动,只因想给自己一个机会,不愿白白错过这样一个让她如此倾心之人。 男人低头看了眼她的鞋子,他的眼波平淡如水,“对不起,我临时来拿文件没有开车,你叫辆出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