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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节 巨贾(求票票)

    匈奴军队遭此挫折,在把几百具战士的尸体抢回来后,他们立即停止了攻击。

    主帐之中,右贤王稽善的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他一脚踢在跪在他面前的呼衍于兰身上。

    “你简直是大匈奴的耻辱!”稽善几乎恨不得把呼衍于兰拖出砍了,再把他的脑袋做成酒器,他的眼睛,稍微瞥了瞥乌孙小王子忽雷靡,只见忽雷靡闭着眼睛,装做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平静的坐在狼皮坐垫上。

    “大王,弓铉受潮,非战之过!”左大将兰奢耄站来给呼衍于兰求情。

    “请大王再给呼衍部一次机会!”呼衍于兰低着头道,他的眼睛,看了看须卜呼,眼球中似是要喷出火来。

    早知道,他就不争这个先锋了,让须卜部落,去尝尝这羞辱的滋味。

    稽善当然不会真的对呼衍部落的进行严厉的惩罚,他冷下脸来道:“好,既然左大将给你求情,本王就再给你一次机会!”

    他说:“明天,还是你部做先锋,呼衍部假如还不能拿下眼前这个小小的城池,给本王开辟出一条通向汉国蓟城的道路,那本王就决不轻饶!”

    “您的仁慈,令整个呼衍部感动!”呼衍于兰重重的磕了一个头,站起身说。

    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明天便是用蚁附的方法,也定要登上那座城池,然后把里面所有的男人统统杀光,以此洗刷呼衍部落的耻辱。

    。。。。。。。。。。

    “华尉史,我们离沮阳还有多远?”在弛道上,从蓟城出发的大军,再一次拔营起程,李贲骑着马,飞快的跑到华鹰的身边问道。

    “回大人,应该再只需一天即可到达了!”华鹰看了看地形说:“就是道路太难走了,否则,在今天天黑之前,应该就可以赶到沮阳。

    老实说,目前脚下这条弛道,在去年是得到了完善的修整的,燕王的胆子再大,也不敢侵吞那些拥有直接上奏天子权利的边军郡守的钱。

    但是,毕竟弛道只是弛道,不是后世的碎石路,更加不是城市中的青石路,它到底还是泥土平整出来的。

    在昨天一场大雨之后,大片的路段,成了泥水混合的世界,大军的后勤车辆,特别是那些运载着重甲的车辆,经常陷入了泥泞之中,大军不得不停下来,等待后勤车辆的速度。

    特别是进入上谷郡的境内之后,速度更是慢了下来,谁也不敢在这个地方,抛下那些没多少战斗力的民夫与后勤兵,独自前进。

    否则,一旦遇到匈奴小股精骑的袭击,整个后勤车队便会遭到毁灭性打击。

    “这样啊。。。。。”李贲想了想,看了看这个速度明显缓慢的车队,他说:“让大家都去帮帮忙,争取在明天中午之前,赶到沮阳,本将以为,沮阳城怕是撑不了多久!”

    李贲在边地呆过,他当然知道边地城池的坚固程度。根据经验,一般像沮阳那样的城池,能在至少一万匈奴骑兵的轮流攻击下,坚持两天,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诺!”华鹰点点头,带上手下的士兵,招呼其他的轻步兵,一起赶到后面去帮忙,至少重步兵,他们需要积攒足够的体力和精神,以应付即将到来的大规模野战。

    至于那三百多羽林卫,则已经开始了给连弩装填,散到道路的两边,保持着警戒状态,那些年轻的羽林战士们,一个个脸上都只有兴奋,而没有半点紧张的情绪,他们等着向匈奴复仇的这天,已经很久了!

    。。。。。。

    蓟城。

    天一放晴,便给刘荣带了一个喜讯,右北平郡守李广写来了捷报,表明他已经完全清除了右北平的敌人,右北平,渔阳,辽东三郡的边军,已经腾出手来,随时可以支援中路战场。

    “斩首近三千,俘获完好战马四百多匹,牛,挽马近千头,这实在是大捷啊!”刘荣拿着捷报高兴的对汲黯说:“李广将军果然不负寡人之望!”

    至于捷报上李广用显目的大字标明的‘所获首级皆非真正匈奴!’被某人选择性的无视了。

    “是啊,此天佑大汉!”汲黯也很高兴,不过他不是为战果高兴:“殿下,这近千的挽马和耕牛,足够耕作数百顷的土地了,右北平那边加紧一点补种农田,今年肯定会得一个大丰收!”

    刘荣听了,也大生感慨,大汉与游牧民族作战,还从未一次性俘获如此多的挽马和耕牛。

    要知道,挽马虽然不能做战马,但却是耕地和运输的好手,这次李广得了这么多好处,想必,他做梦都会笑出来!

    “黯卿,立刻把这份捷报用八百里加急发回长安,让父皇也知道这个喜讯!”有了胜利之后,刘荣几乎就快把正面还存在的匈奴主力,给抛到脑袋后面去了,再加上,这次首先报捷的是他未来的大翁,都是一家人,李广得了胜利,连带着刘荣走路都神气了几分。

    “诺!”汲黯点点头,他走了几步,忽然又回过头说:“殿下,有件事情,臣想您一定愿意听的!”

    “哦,什么事情?卿说来听听!”刘荣好奇的问道。

    “是这样的,殿下,昨日有雁门巨贾聂氏向蓟城捐献了战马三百匹,这尚是第一个向蓟城捐献战马的巨贾!”汲黯知道刘荣喜欢些新鲜的事情,当时在听说了此事,也自记了下来。

    “三百匹?”刘荣的眉头一扬,好奇的问道:“这聂家很有钱吗?”

    “也不算很有钱。。。只是聂家世代居住在边地,靠着养马发家,据说他与匈奴王庭的许多高层有着非常好的感情,这些年来,靠着聂家和桥家,我大汉先后用重金从匈奴购入了几百匹良种马,以改良大汉的马种质量!”

    “有意思,聂家竟然与匈奴高层有关系,太有意思了!”刘荣笑着道:“那桥家又是什么来路?”

    他对这些有意思的家族,永远都是有兴趣的,因为通过这些在战乱中发家的巨贾的经历,使他可以轻易的了解到这时代的民间社会。

    “桥家和聂家是世交,据说两家都分别娶了宣曲任氏的女儿做夫人!”汲黯笑着将他所了解的事情一一说出来:“这桥家和聂家,都是当年遵照太宗皇帝的命令来开拓边地的,仅在过去十年中,桥家和聂家就先后捐赠了上千匹战马,太宗皇帝在时,亦也曾专门下诏,表彰过这两家,都是义士之家啊!”

    “宣曲任氏?”刘荣笑着道:“果然是物以聚类,鸟以群分,什么样的人跟什么样的人做亲家,像任家那样为富大仁者,和桥氏,聂氏这样的义士家族,地方官员,应该好生优待,尽量给他们行方便,有什么困难,要主动帮他们解决!”

    虽然刘荣以前曾经导致过长安的几个豪族灭门,又曾经故意纵容羽林卫给长安的豪绅找不痛快。

    但是,对于宣曲任氏,他一直都非常有好感。

    因为在整个大汉国的豪绅巨贾之中,任家,是最有良心的商人。他们虽然也经营暴利行业,但任家从来不趁人之危,从来不干违法乱纪,他们只赚良心钱。

    甚至,假如遇到地方发生灾荒,或者年景不好,任家总会拿出赢利所得,将之购买粮食等物资,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出售给百姓。

    任家的子弟,向来彬彬有礼,对人对物,都极为平和,而且最值得赞赏的是,身为全大汉有数的巨贾家族,任家的子弟,从来都吃自己种出的粮食,自己养出来的牲畜。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榜样,至少在天子眼里,任家是他最最欣赏的商人,在这两年里,屡屡在刘荣面前提起了这个大汉国最有良心的商人家族。

    因为,在天子看来,任家身为商人,经商致富之后,不忘本,心怀朝廷,而且从不主动鼓励同乡人经商,而是拿出钱财,以极低的利息,贷款给同乡的破产农民,让他们可以购买土地,重新耕作。

    这是什么?这是在呼应天子的劝耕思想,简单点来说,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符合天子要求的标准忠良家庭,所以,嘉奖自然是免不了的。

    “诺!”汲黯自然也是对聂家和桥家非常有好感,才提起的。

    但刘荣的思路,却飞快的转换到了另一个地方,聂家,竟然与匈奴高层有关系,这实在是天在帮他啊!

    他觉得,有必要跟聂家的人见上一面了。

    因为,在遥远的匈奴之外,有一个国家叫大宛,大宛有名马,叫汗血宝马,在史书中,武帝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精锐骑兵数万,远征大宛,亦落得一个灰头土脸,事实证明,强硬的抢夺,得不偿失。

    那么智取呢?

    更何况,在大宛附近,据说还有无数的小国,甚至还有匈奴人的死敌月氏,历史上张骞花了十几年时间到达月氏,虽然没有完成联络月氏,开辟第二战场的任务,却大大的开阔了国人的眼界,此后数百年,大汉国开始对西域进行经营。

    若,张骞开西域提前二十几年会怎么样?月氏怕是有很大可能同意与大汉国联盟。而西域亦将出现在国人的视线中,大汉国将提前几十年,睁开自己的眼睛,审视它的周遍环境。

    刘荣实在很期待这样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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