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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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索恩·阿克塞尔的解释,霍格才终于对魔法系的分类有了一定的了解。 最早的魔法只分为水、土、火、风这四系,也就是传说中构成这个世界的四种元素。 经过很多年的发展,一些新的魔法系出现了,比如光明系、死灵系、雷电系、自然系等等,几乎每一种新魔法系都是根据那四种最古老的魔法系衍生、变化出来的,这些后出现的魔法系在多多少少与那四个原始魔法系有关联。 重力魔法是和土系魔法有关联的,曾经很多人认为“重力术”就是土系魔法中的一种,但是土会产生重力吗?答案是不会,如果从地上抓起一撮土,这撮土是连一根羽毛都吸不住的。 第一个成功施展出重力魔法的人就是一个土系的圣魔导师,他是马萨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可惜的是这位才智卓越的圣域强者为重力系魔法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被自己施展出的第一个重力魔法给压死了。 马萨的师父的师父是名土系魔导师,他根据自己师父的笔记,小心翼翼的尝试,终于找到了让重力魔法不作用于施法者的方法,正式确定了重力魔法是一种可用、实用的魔法。 到了马萨的师父这一辈,重力系魔法已经小有名气,马萨的师父将重力魔法细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重力魔法,这类魔法就是加大重力的作用,方向是由上到下;第二类被称为排斥魔法,和重力魔法差不多,但方向不再是从上到下,而是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从内到外、从外到内、斜下等方向,产生推、拉、撞、挤等作用,同样能够达到伤敌目的;第三类叫作反方向重力魔法,顾名思义就是作用方向从下到上或斜上的重力魔法,这类魔法必须同时对抗那无时不在的自然重力,要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只要能够利用反方向重力魔法完全抵消重力,人体没有了任何重量,这时无论人受到什么样的力,都会朝力的反方向前进,也就是说——人能飘浮起来,只要将反方向重力作用在自己身上,再配合排斥魔法,飞行就不是一个梦想,甚至施法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飞行。 当然,风系魔法也有飞行术,但要刮起一阵能够将人卷得飞起来的旋风,旋风中的施法者恐怕不会太好受,这个困难固然可以克服,但绝不能像反重力魔法那样轻松自如。据说圣魔导师可以直接化身元素飞行,速度极快,但圣魔导师数量极少,能见到一个都不容易,这个传说很可能只是传说而已。 到了马萨这一代,重力魔法被聪明、睿智的圣魔导师发扬光大,马萨之所以能得圣魔导师的称号,除了他的实力确实达到了“圣级强者”之外,还包含了他对重力魔法做出的巨大贡献。 尽管只是名新生儿,重力系魔法仍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土系魔法师,以土系魔法为基础,就能够更好的感应重力元素,这就是索恩交待霍格要先去学习土系魔法的原因。 霍格带着索恩的信离开了小别墅,索恩也离开了,他要去收敛老师的尸骨,然后调查到底是什么人杀害了老师以及那些人死后会溶化的秘密。 霍格来到海格尔魔法学校的收信处,从一个细长的专门用来装信的盒子里找到了零寄来的信,霍格不是这里的学生,所有收信地址上没有写明班级的信件都会被放进这样的盒子里,等待着收信人上门领取,有些信一放就是数年。 信很短,只说零已经安排好了寻找师父“老贱圣”的事宜,叮嘱霍格不用急着赶来。 有了零的地址,霍格写信将欲学习重力魔法的事告诉零,询问零的意见。 办完这些事之后,霍格找了一家学校附近的小旅馆住了下来,安心等待着零的回信。 ##### 霍格是一个喜欢清静的人,过惯了清静的日子的人是肯定不会喜欢太热闹的。 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霍格喜欢清静,热闹却偏偏喜欢来找他,而麻烦往往是和热闹混杂在一起的。 麻烦似乎是追着霍格而来的。 如今的霍格已经不在旅馆里吃饭,而是要上餐馆了,吃对于霍格来说越来越重要,因为他吃过一顿好的,品尝过真正的食物什么味道,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胖子存在,为什么胖成这样的人还是一个劲的胡吃海塞。 因此吃饭的地方就从住宿的地方迁到了餐馆,就像他不会在餐馆里睡觉一样。 进入秋季以后,阳光的属性就从“热”变成了“辣”,秋老虎咬起人来并不会口下留情。 霍格被麻烦追上的这天,正准备去魔法学校旁的小餐馆吃午饭,吃完后顺便到收集室看看霍的回信到了没有。 魔法学校大门前的那条路宽敞、干净,路的两旁都种着树,路面由打磨过的石块拼接而成,镜子般的反射着阳光,仿佛出现两个太阳般夹着人烘烤,因此街上行人稀少,没有多少人愿意顶着一个太阳的同时还要踩着一个。 霍格眯着眼睛往前走着,被身后突然出现的一声“喂”吓了一跳。 这个“喂”的声音他听过一次,而上一次听到之后麻烦就出现了,间接导致了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那这一次呢?霍格不相信两声同样的“喂”能够为他带来不同的运气。 停步转身,霍格果然看到了那醒目的火红色头发。 这次没有芥末佣兵团的其余成员,只有红发女子一人,她正被三个人追逐着向霍格跑来。 霍格没有犹豫转头就跑,这是他本能的反应,似乎只要跑离了红发女子就能跑离麻烦。 可惜霍格才刚跑出两步,还没来得及施展“无形”,红发女子就纵身拦在了他的身前。她跑得很急,这一跃更是消耗了大量体力,大口的喘了一会气后,她才开口说道:“小子,别跑,帮我个忙怎么样?” 红发女子是记得霍格的,上次霍格见到治安官就立即逃跑的行为让她印象深刻,她不知道霍格为什么要跑,也不关心,只是记得霍格的身手很不错,应该是个年轻的神秘高手。 上次芥末佣兵团的麻烦很快就解决了,有了治安官的介入,酒馆里没有出现更大的乱子,那个英俊的外国青年似乎身份不低,但本国的治安官自然是要偏向于本国人民的,所以给了一个“要么赔礼,要么赔钱”的判决,红发女子赔了一点小钱之后就带着佣兵团离开了,只是在离开之前那个治安长官好像来问过她是否认识这位逃跑的少年,见红发女子确实不认识那独坐的少年,也只能让她们安然离开。 听到红发女子像是命令般的请求,霍格没有应声,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不是太好,冲动的行为、粗俗的语言,像是要惹尽天下祸事、骂尽天下男人才肯罢休,可是看她年纪轻轻,哪来那么多对男人的怨气呢?这一次惹祸的恐怕同样不会是追来的那三个人吧。 追来的三人都拿着剑,站在中间的那人相比较年轻,他的左脸颊上有一个清晰的红色掌印,眼睛里满是血丝,显然已怒到了极点;他身旁的两个人身上没伤,只是略显狼狈,满脸通红,像是已经跑脱了力,身体素质还不如那个年轻人。 红发女子见霍格没有答应,而对方追到了面前,她却已经没有了逃跑的力气,情急之下,她立即增加筹码:“如果你帮我对付了这三个人,我就给你十个……不,二十个金币作为雇佣费用。” 刚要施展“无形”离开的霍格心动了。 哥达城的消费水平比采尔镇要高得多,在小镇破旧的旅馆住了半个月只花了霍格七十来个银币,而在哥达城吃住十多天,霍格居然已经花掉了两个金币,如果他想顿顿吃好的,那么剩下的七个金币估计只够他折腾一个多月。 阿加特帝国大多数平民一年的收入也就一百个金币左右,而这些人还不能被称为穷人,霍格完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如果身上能多二十个金币的话,足够他省着点用上小半年了。 “我怎么就这么嘴馋呢?唉,钱啊……”霍格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右手摊开,掌心朝上向红发女子伸去。 红发女子大喜,连忙说道:“谢谢你,我是芥末佣兵团的团长,阿凯莎·莫利纳。” 阿凯莎·莫利纳是个果断的人,扇别人耳光很果断,拔剑拼命很果断,给钱给得也很果断,她从怀中抓出一把金币放霍格手上,说道:“多出来的不用退,不够的呆会补给你。” 霍格对阿凯莎的这句话很满意,在这种关头,如果她还一、二、三、四……的数二十个金币给霍格,那么霍格很可能以后不会再和她打交道。 将金币装回兜里,霍格对阿凯莎说道:“躲我身后,离我三米远。”说完后,往前走了一步,看阿凯莎退够距离后,摘下了禁魔戒指。 “小子,不想死的话快滚开,这事和你没关系,这恶婆娘无缘无故打我一巴掌,妈的,老子非把她追回去干上一两年再慢慢杀了。”脸上有巴掌印的年轻人喷着口水对霍格吼道。 霍格皱了皱眉,厌恶的说道:“你也看到了,我刚才接受了她的雇佣,哪能就这么离开,这样谁以后还敢雇佣我呢?” “我……我给你一百个金币,你让开!”年轻人恶毒的盯着阿凯莎,像是要用眼神将她撕碎。 “这个嘛……”霍格装模作样的考虑了一阵,说道:“先受了她雇佣,自然得先替她办事,帮她对付了你们之后,我再接受你的雇佣,你给我一百个金币,我让开。” 阿凯莎听到对方出一百个金币,生怕霍格接受那高昂的报价,听霍格这么一说才松了口气。 “你找死?我是理查兹·克罗兰,你再不走开我就对你不客气了。”脸上掌印越来越红的理查兹·克罗兰的人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他不清楚霍格的底细,看着这少年那从容不迫的气度,有些心虚,见威逼利诱都没有效果,这才掏出了最后的底牌。 霍格一脸的茫然,他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不明白对方报名到底有什么意图。而站在霍格身后的阿凯莎是听过这个名字的,至少是听过“克罗兰”这个姓氏,这是阿加特帝国的皇姓,使用这个姓氏的人是她绝对招惹不起的,而就在刚才,她当着对方的而说出了自己和芥末佣兵团的名字。 阿凯莎的脸色变得无比的苍白、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