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7章 和谈
神族有炼气、炼体两大法门,一以修炼神魂,一以淬炼rou身。前者是精神层面,后者是物质层面。两大法门各有归趋,很难说两者有何关系。 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又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无恒产者则无恒心’。将物质条件作为精神追求的前提,但两者也没有严格的先后次序,颜回、季次、原宪之流皆以贫贱著称,‘安贫乐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都是精神不为物质左右的明证。 综合看来,物质和精神似乎并无必然联系,至多也是‘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一个层面嗜欲过盛,则影响另一层面的深造罢了。所谓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可见精神并不能代替物质。 天遂神功则颠覆了这种认知,认为物质世界乃是精神的显化,三界惟心,万法惟识,这本是佛教的思想。人在宇宙之中,所谓道术不过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并无本质不同。这只能说三笑郎君所见与佛法暗合,或者从佛法中得到了启发。 道理虽然简单,想让一切意想都化为实相,这却需要强大的能量。宇宙之中,月球绕地,地球绕日,这都是能量在相互作用。人与人之间同样如此,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只要能量足够强大,可以将任何一个人吸引过来。人格魅力、气质、修养,只是这种能量的不同叫法而已。 世人津津乐道的爱情,就是一种吸引作用。爱情之中,人们通常追求一种精神对等。实际却往往是此强则彼弱。儒家说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君明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妇有义,朋友有信,理论上都是一种相互关系,实际则往往一方为主导,一方为从属。所谓三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便是能量的不对等造成的。 这种能量便是一种精神力量,世人颇能看到这种不对等,却多认为缘于物质关系。譬如男女之间,认为强势的一方,必是物质条件占优势,故而强调经济独立。以此来达成平衡,实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古代男主外,女主内,大抵是男子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占优势,婚姻关系中则不然,女子占主导地位的也比比皆是。很多学者喜欢对儒家伦常口诛笔伐,对古代女子深致同情,以为包办式的婚姻,不对等,不幸福。妇女地位低下,一直处于受压迫的地位。 实际古代婚制则讲求门当户对,则夫妻双方的物质条件应该相差不远,生活的主从关系势必更多取决于精神能量。值得一提的是,物质虽不能提升精神境界,却能带来一些精神能量。只是这种精神能量架构在物质之上,如‘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之类,属于庄子所说的有待层面,并不稳定。 天遂神功说起来简单,实际却缘于对宇宙的窥测,微妙玄通,深不可测。如今形势险恶,明钦哪里有心思修炼玄功。 “龙族到处杀人,前辈怎么还留在城里?” 霍遗山虽非真正的三笑郎君,也算三笑郎君的传人。三笑郎君曾将天遂神功公诸于众,修习者不在少数,只是天遂神功的至高境界无求不达,堪比神佛仙圣,自非常人所能企及。因此斥之为虚妄谎言的也大有人在。 事实上天遂神功也是一种心性修炼,和三教道术颇多可以相互印证的地方。 霍遗山叹口气道:“龙族锋芒毕露,大劫将至,天遂神功让人心怀善念,实乃救世良方。我正要在乱世之中多觅几个同道中人,击败龙族,再造一个清平世界。” 明钦心头大讶,他对天遂神功并不深信,不过霍遗山有此心胸抱负殊为难得,倒是让人佩服。 “今日承蒙前辈传授神功心法,将来定会仔细参研。我要去汇合几位朋友逃出城去,不知前辈去往何处?” 霍遗山笑道:“我看你人挺聪明,将来必有所成。如若你有难以实现之事,不妨求助于天遂神功。我这里有本册子,乃是我修炼天遂神功的心得,一并赠与你吧。” 说着从怀中摸出一个本子,递到明钦面前。 “多谢前辈。” 明钦见霍遗山如此热忱,连忙双手接过。 “你善自保重,咱们就此别过。” 霍遗山哈哈一笑,腾身而起消失在夜色中。 明钦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本子,上面字迹密密麻麻,全是蝇头小楷,记得甚是工整。明钦无暇细看,揣入怀中,寻觅武司晨等人而去。 此番虽用锻魂塔将血神丹中的血灵吸去大半,却未能击杀血魔君。此人不死,还会鼓动龙族继续杀人。不知将有多少无辜平民丧生。 明钦幻化凤凰金翅,下得山去,却没有急着和武司晨等人汇合,血魔君不除,终是心腹大患,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往统制府行去。这里成了龙族的帅府,角飞和血魔君想必都住在里面。 血魔君和马千里大败而回,差点丢了血神珠,神珠中的血灵逃逸了不少,血魔君见了角飞,自觉面上无光。 角飞邀请到江山门左护法金可镂,正在设宴款待。血魔君和马千里灰溜溜逃归,角飞颇感意外,放下酒杯道:“怎么回事?” 角飞是鳜族亲贵,九皇子的表兄。龙族兵分三路,攻打南都。角飞地位最高,马千里和另一路庹翻都有所不如。 马千里和血魔君分别入席,马千里抓起桌案上的酒壶咕咕咚咚灌了几口,忿然道:“今天真是晦气,撞上了一个三笑郎君和一个来路不明的金翅怪人,差点着了道。” “金翅怪人?三笑郎君?” 角飞皱眉道:“莫非是金翅鸟的人?” 金翅鸟入主天族之后,两族渐次齐一,生有金翅未必就是金翅鸟的人,纵然是金翅鸟一族,也未必听令于金翅末帝。 血魔君接口道:“这个金翅怪人虽然有些手段,却还不足为虑。但三笑郎君有天族第一人之称,确非浪得虚名。大将军如若遇见,切莫掉以轻心。” “天族第一人?” 角飞轻哼一声,斜睨了一眼坐在下首的中年人,此人身姿挺拔,相貌俊朗,正是江山门左护法金可镂,算得上天族一号人物。 “金先生,你可知道这个三笑郎君是什么来头?” 金可镂微微欠身,踌蹰道:“金可镂号称天族第一人,在下也有所耳闻。听闻他自创天遂神功,风靡一时。我追随烈山先生,对于天遂神功并无深究,想来不过是劝善之流,此等说教天族本多,只能煽惑愚夫愚妇,何足深论。” 金可镂和胡西华乃江山门左右护法,也是孙满江的左膀右臂,孙满江有仁民三策,虽不足以笼罩一世,江山门奄有天族之后,却也极力推行。河岳宗、镜湖宫、沧海阁俱是名家辈出,尚且无法和江山门比权量力,何况一个三笑郎君,崇信天遂神功之人多少都有些异想天开,金可镂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血魔君不悦道:“金先生,这三笑郎君念力强大,绝非易与之辈,你们江山门未必有人胜得了他。” 金可镂对三笑郎君极为轻视,将他说得一钱不值,血魔君却败于他手,想必更不在金可镂眼中,如何不怒。 金可镂瞄了血魔君一眼,见他衣着怪异,看着就像邪魔外道。拿起酒杯轻抵了一口,微笑道:“金某对三笑郎君所知无多,让各位见笑了。” “血魔君心直口快,金先生不必介意。” 角飞岔口道:“这次请先生前来,乃是商议贵我双方合作之事。我们龙族兼领山海,混一四灵,必可取代神族,成为三界共主。天族、神族乃是一体,理当相互提携,共同对抗天界三教和金乌罗刹,金先生以为然否?” 龙族虽然混一四灵,战败神族,但天界本来就不是神族所能掌控。盘古开辟,天地定位之后,神族在昆仑山建立神庭,之后帝俊斩杀刑天,用结亲的方式迎娶太阳、太阴两位神女,换来日曜、月曜两大神裔的支持。 至于天界则是西方教传入之后,逐渐开化。神族子裔耽于享乐,又争权夺利,内耗严重,移徙天界如同流放,都是一些失势的神官。 修罗教、夜叉教虽说吸取了西方教的教义,实际也是宇宙中别种势力。因此两教绝不承认和西方教有传承关系,修罗、夜叉俱为天界大族,两教和西方教鼎足而三,势力还在天族之上。 修罗族强国林立,兵力强大,趁着西方教和夜叉族衰落,颇有统一天界的野心。冢虎国便是修罗国家中的佼佼者。龙族来到天界之后,发觉扫平天界并不如想像中容易。当年地行龙盛极一时,比起龙族有过之无不及,曾威行诸国,天族、夜叉、西方教尽入版图,修罗教节节败退,只能苟延残喘,终因天界广大,未能归于一统。龙族不想蹈地行龙的覆辙,便不能专恃兵力,因此来到天界之后,先和冢虎国、尸马国订盟,相约三分天界。 龙族将天族视为首要目标,可惜进展并不顺利。海门合战,江山门调动百万大军阻止龙族入侵,虽然最终失败,却也挫动龙族锐气。 龙族不得不调整策略,希望扶植金可镂之流建立傀儡朝廷,麻痹天族,逐步达到侵占天族的目的。 金可镂是江山门的功臣元老,德望素著,诗文冠绝一时,绝非愚蠢之人。但他慑于龙族的兵威,以为顺从龙族的意愿可以稍纾民困,缓解战乱之苦。虽未免太过一厢情愿,但是时局如此,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天族乃神明之裔,和龙族亦是兄弟之亲。如今天界战乱方亟,正所谓人无害虎意,虎有伤人心。自当早作防备。” 修罗族素有好战之名,一如四灵争雄,战火不休,绵延千年。如今修罗族的几个强国已有左右天界的实力,能与之相抗的寥寥无几。冢虎国兵力至强,近年亦开始统一修罗之战,如若将来一统天界,可能也会和龙族一样,向地界开疆拓土。 虽然这话言之尚早,但龙族地势不如,显然由地界征伐天界较难,不如天界征伐地界为易,神族不思进取,招致败亡之祸。祖龙却是好大喜功之人,连年用兵,海内沸腾。三界一体,已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后世儒、释、道三教分掌三界,此时已经稍显眉目。天界西方教和神族的势力虽然互有消长,却没有大变。地界龙族衰弱之后人族代兴。阴界的开拓较天界、地界更为迟缓,所以三界的说法颇有演变,阴界此时显然尚不足和天、地并列。 明钦变化光影进了统制府,见角飞正设宴款待金可镂,却不敢贸然出手。金可镂要和龙族合作,纵然有他的考虑,未免让人失望。角飞和血魔君、金可镂俱是修行高手,马千里和庹翻是龙族大将,修为也不弱。这个时候想一举击杀血魔君实在太过困难,明钦还没有狂妄到这种地步,只能静待时机。 这时,一个兵丁跑了进来,禀告道:“大王,门外飞龙卫求见。” “飞龙卫?让他进来。” 角飞微觉奇怪,飞龙卫是龙族三大内卫之一,和东城、西社并列。论资历却是三大内卫中组建最早的一个。对于祖龙扫灭四灵的大业功勋卓著。不过东城、西社后来居上,地位反在飞龙卫之上。飞龙卫甲士大多来自天行宗,天行宗乃魔道三宗六派之首,萧青玄、萧青衿、萧青褵兄妹三人,俱是魔道赫赫有名的人物。飞龙卫形同萧家的私产,自足引起祖龙的猜忌。这次征天之战,飞龙卫也很少参与,突然有飞龙卫的人登门,角飞自然觉得奇怪。 过了片晌,执戟武士引着一个青衣人进来,他面色戴着白玉面具,衣服宽松看不轻面目。明钦一眼望去,却有些熟悉之感,心中颇感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