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幸福
驸马嫁到第127章幸福 这张脸咋这么好看哩,怎么看都看不够有红有白滴,王母娘娘的仙桃应该就是这个模样罢……江守义目不转睛的盯着高进的脸,使劲的吞着口水。晕死,好想抱着使劲啃一口…… 心中警铃大作,有一个声音使劲的嚷嚷着:“喂喂喂,你小子看清楚点,别犯错误。那是人家姑娘的脸,可不是仙桃,啃不得,会被当成登徒子打死滴。” 扑哧扑哧的热气火辣辣滴喷在脸上,高进窘得不行,慌忙松开他,转过身去……淡定,淡定。刚刚被这死木头一急,她差点忘了引他来这里的主要目的。 深吸一口气,高进定下心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轻声说道:“其实,刚刚那个故事,我还没有讲完。” 桃花面……仙桃……没了,猪啊,你丫比就是一头蠢猪,江守义懊恼极了,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痴痴的看着她的后脑勺暗自揣测:她是真心喜欢我,也许刚刚亲了就亲了,她应该不会恼吧……要不,现在再去…… 不知不觉中,他的两个手心攥了两把汗。高进在说些什么,他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正在琢磨着是直接扳过她的身子,还是自个儿转到她前面去的时候,脑子里冷不丁的冒出江叔的话——真稀罕人家,就光明正大的娶回来。要是胆敢动什么苟且的歪念头,叔打折你的腿 江守义,你在动什么脏心思,这么多年的圣贤书全读进狗肚子里去了他生生的打了一个哆嗦,咽着口水,使劲在自己大腿上揪了一把。 谁知,下手狠了点,痛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儿,他忍不住连连吸气。 听到身后的怪动静,高进奇了怪,转过身来,拧眉问道:“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听见了没有?”她早就知道了他的心,所以,拉他跑到这荒郊野外来,并不只是为了互诉衷肠。她的身份很特殊。他们俩之间要想有将来,必须提前做准备。这是几天她一直在琢磨的事儿。兴许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她实在是想不出其它可行的法子了。 江守义眨巴眨巴着眼睛,吱吱唔唔的说道:“嗯,听见了,我听着呢。”心里却急了起来:要命,她刚刚说啥了? 一看他的眼睛眨成那样,就知道他刚刚铁定是溜号了。死家伙,在瞎想些什么呢高进红着脸,轻啐道:“听见了才怪。” 被她当面点破了,江守义却一点儿也恼不起来,摸着后脑勺,咧嘴笑道:“高进,你这样子真好看。” 嗔怪的横了他一眼,高进转过身子,重新说道:“我刚刚说,其实,那个故事我还没有讲完呢。”看着他的憨样儿,她没法不开小差。 去他的故事,神马花啊鸟滴,哥一点兴趣也没有。哥只想多看看你的脸……漂亮,啧啧,最漂亮。江守义情不自禁的凑了上去。 一缕若有若无、神秘的暖香钻进了他的鼻子。它若有若无,象女人们在水中浣洗的薄纱,又象大清早,鹰嘴岭上笼着的云气,飘渺,捉人不定。然而,它又是那样的芳香,泌人心脾。他贪婪的一连吸了几大口——香,真香。世上没有比这更香的味儿了。 听到后面的吸气声,不用回头看,高进也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又走神了。她气得往前走了好几步,恼道:“我在跟你说话呢。” 香气飘走了,江守义打了个踉跄,差点撞在了她身上。他赶紧定住身子,绞着双手,呵呵笑道:“我听着呢。故事还没讲完。” 高进用两眼余光瞥了身后一眼,嘴角高高翘起,继续说道:“那位得道高人告诉我,说,杜鹃和李皓的故事在民间慢慢传来了,他们俩的故事也被编成许多首小曲,被人们竞相传唱。高人教我唱了其中的一首,你想听吗?” 说实在话,江守义对神马杜鹃和李皓的故事根本就不感冒。他打心底里瞧不起男主角李皓筒子。他认为,这丫连自己心爱的女子都守护不住,最后哭哭啼啼的变成了什么几色滴鸟,丫的,太窝囊了,真丢男人滴脸。不过,听到高进好象是要给他唱支歌,一时乐得眉开眼笑,一个箭步窜到她前面,抱拳打拱,象小鸡啄米一样拼命的点头:“听,想听。” 娃哈哈呀娃哈哈,天上掉馅饼了,而且还是羊rou馅、皮薄馅厚、他最爱吃滴那种 看到他兴奋成这样,高进心里乐开了花,却故意板起脸,偏头看向一侧,撅起小嘴哼哼:“你挡在我跟前,我没法唱。不唱了。” “我不挡着,不挡着。”江守义赶紧半举起双手,闪到一旁,嘴里险些流出哈达子来。 小样儿高进嗔怪的瞪了他一眼,看着山坡上层层叠叠的映山红,清咳一声,大大方方的唱了起来:“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是盼得阿妹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这是前世的一首红歌,她改了两个词,借来一用。世事难料,她不得不提前做准备。只要想到将来要碰到的重重阻拦,她心里的悲伤象墨汁掉进水碗里一样,渐渐晕染开来。不过,即便如此,她也想给心爱的人一个承诺。杜鹃和李皓坚贞执着,让人既敬佩又心疼。可是,那不是她想要的结局。人都已经死了,就算是变成了美丽的杜鹃花和可爱的小鸟又有什么意义她要活着,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自由自在、幸福的活着。 她是地地道道的女中音,对这种高调门的歌只能做降调处理。幸好这是另外一个世界里的歌,这里压根就没人听过原声。而她刚刚偷眼瞅了身侧的某人一眼,人家星星眼滴听得如痴如醉,顿时,信心大作。憧憬着自由自在的未来,她的声音不知不觉的完全放开了,竟一鼓作气把这支歌唱全了。 而江守义听第一段的时候,觉得惊艳,觉得自己此刻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长这么大,这是他头一次听女孩子这样大声的唱歌,并且是真心只唱给他一个人听的。可是,同样的歌词唱到第二段时,他咂巴咂巴着嘴巴,品出一丝怪怪的味道;当高进唱到第三段时,他的心便颤悠悠的悬了起来,莫名的惶恐不安…… 歌唱完了,高进侧过身子,见某人还是恍恍惚惚,不由玩心大起。伸出右手,轻轻在他额着上轻弹了一下,她俏皮的歪头笑道:“好听吗?” 不想,江守义猛的抓住她的手,浑身紧绷,飞快的说道:“不,不要离开我,好吗?”两只手死死的攥着她的右手,好象只要他一松手,她就会随风飘上天一样。 右手象是被钳子夹住了。十指连心啊,大哥。高进痛得弓腰虾背,小脸变了形,左手本能的使劲去掰他的手指,同时,眼泪鼻涕一股脑儿的全冒了出来:“痛,痛……”江守义赶紧松开双手,十指张开,无措的半举在胸前:“对不起,我,我不是有意的。” 高进躬身抱着终于得解放的右手,含泪点头:“知道,我知道。”晕死,今天中午只能用左手吃饭了。自作孽不可活啊。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家伙难道是属螃蟹滴不成? 江守义冷静下来,看到她笋尖一样的五个指头又红又肿,上面清晰的现着他的手指印,心里愧疚不已。双手放下一半,又飞快的半举了起来,他着急的问道:“没事吧,你的手。有没有受伤?”他想给她揉一揉,可是又怕自己的手没个轻重,没伤给揉成轻伤,轻伤弄成重伤。十指连心呢,他不敢轻举妄动。 剧痛过后,五个手指头全麻了。高进直起身子,当着他的面儿甩甩手:“没事,已经不痛了。” 江守义松了一口气,放下手,讪笑道:“你唱的真好听。比马二哥唱得好听多了。” “那当然……”高进一得意,差点说漏了嘴,咽下嘴边的话,改口说道,“不是谁都能听我唱歌的。一般人想听,我还不乐意唱呢。”心中暗叫一声“好险”。她刚刚差点把前世的一些事抖出来了——前世,她酷爱唱歌,有事没事总是喜欢唱上一两句,尤其爱泡唱歌房。亲友们送她雅号“麦霸”,基本上谢绝与她同泡歌房。 想起前世的事,高进突然间有了一种久违了的感觉。上一次缅怀前世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呵呵,好象还是初到马场的第一晚吧。记不清了。她轻轻的甩甩头。这十五年来,基本上,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她都要回想回想前世的点点滴滴。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感觉到温暖,才能入睡。这一路走来,可以说,就是前世的许多美好回忆在撑着她。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这一生只会在对前世的追忆中度过。今天猛然回首,才赫然发现其实她早已抛开追忆的双拐,走了很长一段路。 前世,那段属于高静的回忆早已渐渐淡去。 今生,属于高进的人生已然悄悄展开。 心中从来没有象此刻这样轻松、踏实,高进笑道:“放心,我不会离开。就算有朝一日,我不得不离开,那也是为了将来我们能永远在一起。” 世上还有比这更漂亮、更迷人的笑容吗?此时此刻,江守义只觉得天边的彩霞都没了颜色。 有一样东西在心里飞快的生根、发芽、抽枝,瞬间,满满当当的占据了他的整颗心。他很清楚,那就是幸福。 上哪儿找这样漂亮的媳妇儿啊?江守义情不自禁的轻轻揽她入怀,垂下头,在她耳畔嘶声说道:“傻丫头,整天瞎琢磨什么呀?天塌下来,有哥扛着呢。要离开,也是哥带你一块儿离开。” 他的胸膛guntang如火,散发出令人窒息的热浪。真暖和啊。高进呵欠连天,慵懒的在喉咙里应了两下,心满意足的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睛蹭了蹭。上眼皮松了一口气,幸福的直奔下眼皮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