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天命难违(倾城之恋)
第二天,娱乐周刊头条出现了一个大标题——揭晓总裁的倾城之恋! 实习记者陆小姐以其感人的笔调和撰写小说的形式,具有艺术气息的将总裁江明朗的初恋故事写了下来。 更为绝妙的是,一眼万年,一爱倾城,一吻天荒,一恨方休,彼岸灯火,带你去摘星,待你婚纱落地,嫁作他人妻,相逢遗恨这些重要的主题,竟然被这个有才的女孩都画成了漫画!可见她一夜忙碌真是下了鬼功夫! 一段从栀子花下的青春纯爱拉开了序幕,一个有和提拉米苏一样甜蜜笑脸的故事,从喜至悲,就像电影剧本一样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众人眼帘。 从那惟妙惟肖的漫画上可以看出,两个人的情坚如金,誓死不离。但为解救家族危机的男主角在沉痛中选择了销声匿迹,虽然他多次为了她对抗父亲,最终还是娶了他不爱的女人去了纽约。 男主角不见之后,徒留神思恍惚的女主角,无数个梦醒后她都会呼唤着他的名字跑到门外,直到夜色茫茫灼伤了她的眼帘,直到身上薄衣发出了寒意,她才知道,那个曾用生命挨着她的人,再也不会回来。 每次走到人海中,女主角总是会养成一个无法改掉的习惯,看到每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她都会视线静止,甚至还会跑上前叫出他的名字。 身在纽约的男主角更是思念若狂,天天都站在彼岸灯火的窗前,守望着天涯的那一端。他还心有灵犀的和女主角一样,在梦醒后呼喊着她的名字,在手机上轻吻她的脸颊。 站在男主角身后的妻子,除了默默伤感之外再无任何表情,虽然她多次半夜为他披衣,为他默默的付出了很多,却依然换不来他的一个专注凝眸。 时隔几年后,男女主角街边相遇,男主角的妻子也在身边,无论女主角怎么呼喊,怎么质问,男主角都伪装陌路。 最后他揽着妻子的肩膀上了车,握着方向盘的他心都要碎了,依然装作无恙,从后车窗中望着她悲伤的身影,望着她满脸泪水的追掉了高跟鞋,最后瘫软到地上。 男主角立刻抛下妻子跳车,将地上的女主角抱起来,把神志不清的她送到了附近酒店,而后悄悄离去,临走将一块漂亮的提拉米苏放到了桌上。 当女主角醒来时,盛夏,栀子花,提拉米苏,逐个在她的脑海中闪现……她将提拉米苏柔软的身体托在手掌心,闭上眼睛,感受着它曾经带来的芬芳甜蜜,以一个祭奠者的神态走出了酒店。 学校栀子林,对着她发出了召唤,昨夜的一场大雨使得那满树的栀子花瓣纷纷凋谢,泥土中散发着黯然无存的颜色。曾经栀子花那白色的梦,飘飘洒洒在满个夏季的天空里穿梭,曾经在这里,男主角送给她第一块提拉米苏…… 女主角并不知道,男主角一路跟随她也来到这里,站在栀子花后,默默的守望着她。 但是她似乎感应到某种信息,回头寻找,满树枝桠弥漫,哪里有她需要的东西? 女主角最后的落脚点是“爱的甜蜜”甜品屋,店面一切都保持着原来的模样,只是少了一种旧日的情怀,唯有永恒墙依旧。她忍不住伸出手指抚摸,她知道不会再有当年的字签,因为她已经装进漂流瓶扔进了大海。 忽然间,她的眼帘接触到一行熟悉的字迹,上面的内容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他刚刚已经来过?她用指尖摩挲着这些字迹,眼泪滴湿了纸签。 接下来又出现了男二号,一直不离不弃的追随女主角身边,为了救她还断了两根肋骨,为她还去参加了歌秀比赛,用他磁性的声音唱出了对她的爱,虽然未能进入十强,但智慧的他却借着镜头在无数观众面前给女主求婚。 女主角的眼前闪过许多难以释怀的镜头,那个曾许诺她一世欢颜的人早已经娶了别人,她为什么还要等待?眼前之人才是最适合她的!她微笑淡然,从容的伸出了手指,男二趁机将钻戒牢牢的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就在新娘试穿婚纱的时候,橱窗外的男主角出现了,他用万分流连的眼神望着她,几次想冲上前却又极力克制住。 新娘从镜子里捕捉到一个人影,疯了般跑出了婚纱店,门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已经找不见他的身影。 对面咖啡馆,男主角静静的坐着,透过玻璃窗望着他心中挚爱,看着她穿婚纱的样子,心潮起伏。 女主角默默呼唤着他的名字,说道:我就要结婚了,我自己设计的婚纱只为你而穿,因为你没有来,我便放弃了这个梦想,发誓永远都不设计婚纱!不管当年你以什么理由离开我,只要你现在还来看我,就证明了你的心里还有我,我已经不恨你了,我只希望你过得比我好,从此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当她的泪滚落而下的时候,嘴角也浮现出了微笑。 婚礼前一晚,女主角来到夜色中,在景观树茂密的枝桠中她看到了一个身影,一个此刻她最想见的身影。 不顾一切的朝着那边跑过去,她那带着风的身体惊扰了树上的鸟儿,树叶发出了沙沙的声响。她紧张的喘息声在树与树之间穿梭,她的脚被石头绊到险些摔倒,她六神无主的扶住了树身,喃喃地唤着他的名字。 一双脚步走向了他,在她的身后停顿片刻,上前抱住了她的肩膀,柔软的嘴唇轻吻着她的长发。他的身材高大,和她那没穿高跟鞋的身高刚好属于标准的萌距离差。 是这种熟悉的气息,虽然已经时隔几年,但是她依然能嗅出这种淡淡的栀子香,江忻辰最喜欢用栀子花香型的洗衣液和洗发水。 她想转回头,又怕惊扰了这一场梦。她闭上了眼睛,双手交叠,抚摸着他的手臂,他的衣服料子柔软,还是那时喜欢穿的休闲款,左手腕习惯性戴一枚机械表,他的手还是那时的温热,还是喜欢抚弄着她的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