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断尾鱼在线阅读 - 打群架 抢女人 占地盘

打群架 抢女人 占地盘

      还是那榆钱儿乱飞的季节,听墓园的老师傅说,早些年这榆钱儿也是食物,拌菜吃味道还不错,只是这掉落在地上,变了黄色的就不能吃了。贝贝觉得自己跟秦添之间的感觉就好像这榆钱儿一样,再过一点变了颜色就不能要了。

      随着嘴上的青紫消散了,她对那个彭程的厌恶似乎也消散了些,她甚至提不起精神来想起他。她早已经记不得他的模样了,只记得他嘴上的那条伤疤,那也许不只是伤疤那么简单。

      每每想到这里,她总是不能再玩笑了,变得郑重,至于那个该死的吻,好吧!嘴唇上的青紫看不出来后,她便早都忘了。

      今儿一早,彭程又打了电话过来,她不想接,也没什么原因,她就是不想接,可电话偏就执拗的响着,一遍又一遍,想得mama都开口问了,姑娘便还是接了。

      “哎呀!妈呀!大姐,你可接电话了,你说你这是干啥呀!打电话就给挂了,打电话就给挂了,我能不着急不?”他几乎总是这样聒噪,让人厌恶,却也厌恶不起来。

      贝贝一声不吭的听着,她不需要说话,她只要静静的听着就好。

      “我知道我错了,我都知道了,你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他继续唧唧呱呱的说着,抱怨着,他是个张扬的家伙,忽然他好像觉出了什么,便停了下来问:“你怎么了?”

      “没啥,不太高兴。”贝贝觉得自己是个习惯隐藏内心的人,对秦添是这样,对小瑷也是这样,甚至对她自己好像也会这样,但是唯独对着这个彭程,她反倒感觉最自在了。

      “我可是认错了,你也不能把人往绝路上逼呀!”他显然是误会了,于是开始为自己分辨。

      “我怎么就把你逼上绝路了。”贝贝不禁觉得好笑,到也不必说穿了,这小孩还挺有意思。

      “我请你吃饭吧!算是正式向你认错吧!但你必须一次性原谅我,不能找后账。”

      “那就别请了。”贝贝哼笑了声,那么的不屑,断然的拒绝了。

      “别说话了行不?别说话了,我半个小时后到上次见面的地方。就那伸着胳膊的老爷们那儿,你还记得吗?”他勒出了标准的普通话,他问她,你还记得吗?像是在唱歌。

      “嗯?什么老爷们?”她有点懵了。

      “哎呀!就那广场上那个。”彭程有点着急,嘴巴被绊住了,他似乎也说不清楚。

      “啊!那是伸胳膊的老爷们啊!”贝贝突然想到了:“那天你坐的那个呗!”

      “哎!对!等你。”

      ——

      战前广场那个伸长胳膊的老爷们旁边,贝贝仰着头看,这是个什么动作?怎么也看不明白,他胳膊伸了那么的长,像是要够远处的什么东西,那感觉不像是体育运动,更像是种行为艺术。

      她走到那胳膊的下面,踮起脚尖试了试高度,还差着好长一段距离。那胳膊伸在至少两米高的位置上,老爷们也没穿衣服,也没拿道具,表面还挺光滑的,是石头的。她又伸了伸手,她跳了起来,但她够不到那条胳膊,贝贝心里琢磨,那天那小子是怎么上去的?这么老高。

      姑娘正在寻思着,彭程就到了,这次他没有预备吓唬人,老远就朝她招手,走起路来,晃晃悠悠,他咧着嘴灿烂的笑着,却在贝贝看他的时候,极羞涩的别过头去。他的眼睛仍是那样的明亮,皓月一般,黑却不是太黑,映出一抹天空的碧蓝色。

      他一身素色,白裤子一尘不染,只是瘦得看不见裤管里有腿,像两条古怪的布筒在一前一后的窜蹬。他的身材很是匀称,比例极好,修长的大腿显得他尤是高挑,虽然这小子也许还不到一米八零,因着极好的身材轮廓,远远的看着,他很漂亮。

      许是天气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热了,彭程穿了件半袖的白格子T裇,干净而精神,他笑得真切,眉毛眼睛嘴都因为笑容纠结在一起,像是憋不住了一样他说:“你来啦!我其实早到了,我怕坐上面你看见我吓一跳,就去那等的。”果真是个赤城的孩子。

      “把抬头纹放下。”贝贝边说边伸手,盖在他的额头上,试图擀开那层层叠叠的皱纹。

      像是僵直住了,彭程一动没动的等着,收起他的嬉皮笑脸,贝贝感觉手指下面的皮肤平整了,她松开手看了看,呵呵呵的笑了。

      如果没有那道伤疤,他该是个多漂亮的男孩儿呀!他竟然长了张秀气的脸,浓重的眉,薄薄的嘴唇。他正直勾勾的盯着她,深不可测的眼神儿,眨也不眨一下。

      “唉,这个你怎么上去的?再上一次给我看看。”

      “啊?”彭程一脸的莫名其妙,看着那老爷们的胳膊,他皱了下眉头,向后稍稍退了半步,整个儿身子都向后倾斜着望了望说:“我上次的白裤子就在这曾脏的,你别看他长得挺白的,但他老大灰了,特别埋汰。我今天这裤子太干净了,你看。”

      彭程指了指自己的裤子,他开始推脱,找各种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不能爬上去,怎奈姑娘一直不为所动,然后他无奈的说:“那好吧!但是我就上一次。”

      ——

      彭程雪白的身影走近了雕像,在正下面伸手探了探高度,又顽皮的看了看雕像的肚皮,那位置简直尴尬极了,紧挨着下面男人们才有的家伙,他朝她怪笑,姑娘很不好意思的一歪脑袋。

      他在那肚皮上摸了一把,回头举起手说:“你瞅瞅这多埋汰!”

      见贝贝仍旧不以为然,甚至不耐烦的朝后退了一步,想来是没什么余地了,他便又回过头去,仰头瞅着那条胳膊。他先是稍稍一蹲,看样子要上。贝贝咬紧的后槽牙跟着使上劲儿了,谁知他又站起来抻了抻裤子。

      这也太泄气了:“你快点。”姑娘催促着说,彭程循声回头看了她一眼,还是很不情愿,却又意意思思的转回身去。

      再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只见他回过身,歪着脑袋向上看,左边的肩膀耷拉着,右边的手臂尽可量的抬高,伸手去够那只胳膊。男人的身体就像是台机器,弯弓拉满的每一根弦,都交代得漂亮极了,他手臂上的肌rou由于极度用力变得紧绷,即使他瘦骨嶙峋的。

      突然他纵身一跃,整个人便高高弹起,身子在半空中越飘越高,一把抓住那老爷们的胳膊,双脚在那雕像身躯的部位踩了两下,翻身一跃便站上了那条两米多高的粗壮胳膊。

      贝贝站在下面,被他这一系列动作惊得目瞪口呆,她张大嘴巴,看着他,看着他站起身,在那胳膊上走,走到了那老爷们的面前,他笑了,嘿嘿嘿的,回头看着她,伸手在那男人的脸上比量了一下说:“鼻子跟我的手一样长。”

      这和她想象的完全不同,这小伙子身手居然这么好,她还以为他会像上树一样爬上去,身轻如燕或许就是形容他这样的人吧!那一套动作飘逸流畅,像道白色的闪电,姑娘竟都有点恍惚了,他可真帅呀!

      ——

      自小贝贝就羡慕男孩子用手一撑,便能越过栏杆,在她的心里那简直帅透了。她也曾经试着翻过几次,但资质平平,她不是头先落地,就是干脆飞不过去,但秦添就可以做到。

      贝贝总是站在医院马路对面的栏杆后面,等着秦添。也许他至今都还不知道,她为什么总要站在那里等他。然后她就能看见他从医院里跑过来,嗖的一下越过栏杆,每每这个时候,贝贝的心都会跟着秦添的越过,骤然一紧,眼前一黑。

      “啊!你居然可以这样,太也厉害了,你下来,下来,再上一次,我录下来。”贝贝快跑两步到了老爷们的胳膊下面,她一边招呼彭程下来,一边掏出手机。

      小伙子嗖,蹦到地上得意的笑了,他似乎是忘记了嘴上的那道疤痕:“你爱看这个?”他一脸狡黠,也有些莫名其妙,但那很快就被喜悦取代了,皓月一样的眼睛里充满的不可思议的疑问,他甚至有些不屑,像个少不更事的孩子那样自大的笑开了,笑话姑娘的浅陋。

      “那你知道医院后面那道大墙不?”

      姑娘连连点头,那是道三米多高的高墙,又很厚实,据说当初是想在那地方盖个监狱的,后来发现那地点似乎太好了,盖监狱太可惜,才改成医院了,但是那道大墙却留在了那里。

      “小时候我家住那附近,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能徒手翻过去。走我带去试试,我都好久没去过了。”彭程似乎爬老爷们爬得兴奋了,刚刚还一脸不情愿的他现在却提议去翻墙。

      “别,算了。”贝贝赶忙拦住了他。

      “干嘛算了,你不是爱看翻墙吗?你来我带你翻,我以为你爱看什么玩应呢!爱看这个,小爷我,管够嗷,包你满意。”他说着,伸手要拍,瞄着姑娘的胸脯,又收回了手。

      “不不,不,真不了,改天吧!这么远。”贝贝连声推脱,她嘴上这么说,不过是因为秦添就在那家医院,她才不想去罢了。

      “也好,我今天穿的太干净了,下次的,下次一定让你见识见识。”

      全也不用贝贝帮忙,彭程飘得比谁都快,姑娘说起撑着垮栏杆她总是被绊倒的事情,把彭程乐得够呛,他告诉她,女的没有这么干的,女的那么干,都能看见裤衩。

      ——

      “切,翻个墙有什么的,是男的都会。”贝贝顶看不得他这副自大的模样,她惯爱泼冷水。

      “那可不一定,你再找个男的试试。”彭程当即反驳回来,他又拉着贝贝就要奔医院去:“走,咱们就今儿翻大墙,我让你嘴硬。”

      提起那道大墙,姑娘当即就怂了,赶忙说:“哎呀!别闹了,你不是请我吃饭赔罪的吗?翻什么翻?”

      “是请你吃饭,但是不是赔罪,我觉得我就应该那么做。”听她说起赔罪的,彭程停了下来,他拉住贝贝,突然很认真看着她,一双闪亮的眼睛里满满的坚定,他说:“我就是想亲你一下。”

      “你小子要干嘛?想不想好好聊天了。”东北历来不缺少火爆脾气的小妞,贝贝瞪圆了眼睛,恶狠狠的问他。“再说你那是亲吗?你那是咬人知道不?你属狼的吧。”

      “我属牛。”

      “那不能啊,牛也不吃rou啊!”

      小伙子嘿嘿的笑了:“不吃rou,哪是爷们儿。”

      ——

      从那抻长胳膊的老爷们出发走了没有十分钟,到了一家川菜馆,这是家很有名的川菜馆,算是这个城市里最先做川菜的地方了,味道非常地道,特别是水煮鱼做得极好。有那么一段时间,很多饭店都做水煮鱼,便宜的才二十八块钱一盆,但这家一直都要一百多才能吃到,算是个不错的地方了。

      “你确定你要吃这个?”彭程有点纠结的问。

      “怎么?你不吃吗?那我们换一个。”贝贝其实也没非要吃,只是来的时候,他一直没说不爱吃川菜,她便选了这一家。

      “我不怎么吃辣的。算了,你爱吃,咱们就吃这个吧。”他嘀嘀咕咕的说着,推拽着贝贝往饭店里面走去。

      “没事,你不吃我们换一家,换一家呗!行了,不换你别推我了……”

      ——

      川菜馆里是全中式的装修,古朴而雅致。大厅里做了个细长的鱼池,蜿蜒一条,池水很浅,但是里面真的有鱼,上面还架起一座一米长都不到的小桥,用藤蔓雕刻的小桥,只在会意,很是别致,想吃饭就得过小桥,算是很有心的设计了。

      有桥不走,彭程向来独辟蹊径,他非要自己跨过那条蜿蜒的水池,被带位的迎宾小姐拦了两次,最后居然还是自己跨过去的,只是这一下走得有点急,踩在了迎宾小姐旗袍长长的后襟上。那姑娘被扥了一个跟头,摔得不轻,再站起身腿脚也不利索了,眼里含着泪花。

      两个人找了窗边的位置坐下点了菜,点菜时彭程还很严肃,他一脸冷峻的给贝贝倒着水。不知道为什么,身边人多了,他便不像刚刚一样活跃了。

      这么看他这孩子还是有点痞气,很像社会上的那些人,他抬起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掏出香烟,点了一根,那动作看得出来他已经抽烟很久了。小娃娃一样稚气未脱的脸,非要凹出大人的样子,还真别说,是挺有点味道的。

      “你多大了?”贝贝打趣的问他。

      “我二十四,啊不二十五了。”彭程脱口而出,又赶忙的改了口。

      “你哪点像二十五了,你别撒谎嗷,你有十八吗?”贝贝轻轻的眉头一紧,随口诈了一句。

      他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白净的小脸上皮肤细嫩清透。他算是上天独厚了,只看左边的脸长得顶漂亮,可惜了若不是嘴上的那道疤痕……

      坐得这样近了,贝贝大概能看的出那是道缺陷,或者说彭程自己也觉得是道缺陷,他远比旁人更加在意,两个人都没有再提起这个问题,他刻意的回避,她都体贴的看懂了。

      “我属牛,是二十五不?”彭程嘴挺硬,他不由分说的把水杯塞进贝贝的手里,然后别过脸去,躲开她的注视。

      “好吧!算你二十五了。”贝贝本来想说他这么小不该抽烟的,那他都二十五了自己还说啥。

      “不用你算,我就是。”小伙子还不乐意了,很牛脾气的顶了一句。

      姑娘抿嘴笑了:“你名字起得挺好的,谁给你起的?为什么叫彭程?”

      “我爸,我舅舅姓程。”

      “你舅舅姓程,你就说你妈姓程不就完了。”是不是啼笑皆非的,她感觉那小男孩似乎有些紧张了。

      彭程专注着想了一下,只那一下,然后他也笑了,才说:“嗯,也对。”他独独的那对剔透闪亮的眼睛,远比任何人都更加耀眼。

      ——

      水煮鱼做得很快,贝贝只觉得自己“水煮鱼”三个字才一出口,鱼就做好了。

      彭程靠在椅背上,抽着烟等着服务员把水煮鱼里的辣椒捞干净。他不像秦添一样长得无懈可击的好看,也不像地道东北男人那样壮硕,瘦小的身子好像远比秦添更像一个南方人。他手指细白又长,但是那拿烟的动作,举手投足间的味道,到十足是个道上混的。

      在东北这样的男孩子还是很多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这一茬子男孩多数是看过古惑仔的,抽烟、打架、搂着个漂亮的姑娘,男人一生不就那么三件大事吗?打群架,抢女人,占地盘。

      像东北往事二十年里说的那样,其实许多男孩甚至连一次架也没打过,但是那做派却比社会大哥还像社会大哥,反而真正的社会大哥看上去都跟三孙子似的。

      贝贝看他到还不太像,那种好像随意的眼神,其实很难模仿,他年纪虽小,看起来还挺老练的。彭程点头示意服务员可以了,然后用力抽了两口烟。烟头剧烈的燃烧着,烤着他的眼睛微微的眯起,接着又像很多黑帮电影里演的那样,他在烟缸里掐灭了香烟,好有些派头的招呼起来。

      “吃吧!这都上来了。”他掰开筷子,伸手便要夹鱼。挑了块看着好看的夹道贝贝面前的围碟里:“这玩意能有多辣。”他似心有余悸的问她,那亮眼睛太让人侧目了,透着异于常人的激灵,对于辣他似乎有所顾忌,等着贝贝先尝尝再告诉他。

      “还行,水煮鱼很好吃的,你以前都没吃过?”贝贝不以为然,她夹起彭程放在她围碟里的鱼rou,看着他,故意的咬上一口。

      “我从来不吃辣的,我对辣椒过敏。”见贝贝吃了没事,他又夹了一块白嫩的鱼rou,也放进了面前的小围碟里。

      胳膊伸过来那一下,贝贝看见他手臂上两行醒目的烟疤,像个套袖,就从手腕上面开始,对称的排列开来,一直延伸到衣袖里面。

      ——

      “你怎么烫了这么多烟疤。”姑娘脱口而出,她天真的大眼睛在小伙子的胳膊上荡了荡,那再清白不过的眼神儿,让人看不出丁点儿杂质,她直白的,没有一丝的波澜。

      彭程皮肤白的透明,细弱的手腕儿,像女孩子一样纤柔,血管狰狞着绿色的枝蔓,暗藏在透润的皮肤下面,如果没有那些印记,怕是会像瓷白的玉器。那烟疤顺着小臂排了老长的两行,忸怩着愈发丑陋的姿态,邪魅的笑着,烫的时候许是要血rou模糊的一片吧!

      “啊!这个啊,没事,老多年了,有点土是不?”想来是有些紧张,彭程搪塞着,他下意识的吃了那块鱼,仍觉得放不下心来,又把极短的袖子往下拉了拉,却也盖不住烟疤的痕迹。

      贝贝没有想过为什么他身上会有烟疤,或者说她以为这只是彭程小时候的某一次不羁之举,至于缘由,他不愿意提,她也就不问,原也是她不在意他,何况是他的烟疤。

      “肯定有点烧烤的rou香味吧!”姑娘俏皮的笑了,她语带调侃,嘲笑的看着彭程缩回了右手,那个严肃的问题在她看来,不过是个玩笑罢了。

      “你怎么这样?早知道我穿长袖了。”彭程不喜欢那姑娘的嘲讽,特别是她的嘲讽,轻松得让他感觉自己一文不值。说着他把胳膊放在餐桌的下面,闷头吃了起来,再不理会她关于烟疤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