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威尔逊-霍华德用自己的身体去撞汽车:得到一笔保险金和赔偿费,并用这笔钱让儿子约翰尼去了日本。肯-舒夫但心中已经肯定了自己的这种判断,威尔逊一定有某种迫切的理由必须将儿子送到日本去。 这是为什么呢? 肯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当初他还是迫于上司之命才勉强开始调查。 “日本呀……” 肯的视野忽然开阔了。日本对他来说并不是毫无关系的国家。不,不仅有关系,而且那里还留下了他青春时代胡作非为的足迹,如果有钱,他还想故地重游。在肯的记忆中,日本还是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但他感到在那个国度里,仍保留着当今美国已见不到的“人心”之类的风情。 现在的日本与当时相比有什么变化呢?肯还没有亲眼目睹。肯在战后几年间曾经呆过的日本,现已走向繁荣富强。 日本人有一种堪称国民性的勤奋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使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战败后的一片废墟中迅速崛起,以至于全世界都为之震惊。肯等美国人曾轻蔑地骂他们是“黄种猴”,但日本人像蚂蚁似的勤劳,集合起来像核反应似的强大有的地方只用打手势便可进行交易。 金钱是人类社会的流通货币,由于它的作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淡漠了,结果剩下的只有金钱。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对这种现象提出过疑问。 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仅使物质遥遥领先,却将人类的精神和亲情远远地抛在后面。而这种物质魔鬼最猖獗、最容易有市场的地方,就是像美国这样的合众国了。 美国本来就不是一个由土生土长的单一民族结成的国家,到这里来的人大多都是为了寻求成功的机会,或者说是在本国无法谋生的,所以人们之间竞争激烈。在美国这个国家诞生的同时。已经酝酿了物质支配精神的基础。 可日本却不一样。这片国土上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因此无论物质如何泛滥,都不会达到支配人的地步。 肯想起了曾经呆过的日本,由于职业关系,他切身感到纽约在精神上的堕落。 哪个国家都有犯罪。日本有,经济体制不同的苏联、中国也有。 可美国的犯罪性质不同。就犯罪中最恶性的凶杀案来说,凶手一般都有相应的动机,但在纽约,却常常发生一些神出鬼没、毫无动机的血案。拦路抢劫后又杀人,强盗马上又成了杀人犯:强xx妇女之后又残忍地将其杀害,而且还要祸及偶尔路过的行人。 据说,在纽约的马路上行走时,要尽量走人行道靠马路一侧,如果你靠着房屋侧走。就有可能被拖进小胡同里剥光衣服。 就在前几天,在中央公园有位日本留学生被一群流氓围住拳打脚踢。那留学生拼命向附近的人呼救,可是过路的人却没听见似的只管赶路,最后还是被碰巧路过那儿的巡警救了。刚刚入学,他就仓皇退学回日本了。 据说,那位日本留学生在离开美国之前讲述当时的恐怖情景时说:在被拦劫扼住脖子时,并不怎么害怕。因为,当时有对看上去很有教养的老夫妇正打那儿路过,当我向他们求救时,那老太太竟拽住丈夫的袖子说别去管闲事,迅速躲开了,这时我才感到美国真正的可怕www.shukeba.com。”肯觉得这话触及了美国社会的要害。 全然不关心与己无关的人是死是活,只要自己的生活安稳有保障就行了,所以,哪怕稍微有点儿威胁的事儿,都极力避开。为正义而战只是自身安全能得到保障后的事情。 在美国,一般人看到犯罪行为往往佯装没看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这个多民族、多种族的国家里。物质文明的巨大化使人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令人震惊的是,这种明哲保身的风气竟也渗透到了警察中间。他们只在上班时负责保障人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而下班后就成了普通人。 有时即使眼前有人陷入危难之中,但如果救这个人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的安全,他们就会视而不见。 肯也决不例外。如果发生了凶杀案,他会因职业本能而去追捕:但一旦从长时间的紧张工作中解脱出来,踏上回家的归途,即使遇上市民受流氓纠缠之类的事,他也只当没看见。 警察也是人,工作之余也有休息的权利。肯虽然对这种意识并不怎么反感,但心中也觉得不是个滋味。 “我也不知不觉中了纽约的毒素。” 这样,在肯那模糊不清的遥远的记忆中,日本是个“人类安居的王国”。威尔逊-霍华德竟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让儿子去日本,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引起了他极大的个人兴趣。 肯到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去过两次,那里的情况没有丝毫改观,依然是纸屑遍地,臭味熏天,酒鬼随处可见。 使他吃惊的是,这次来和上次来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还是这个地方,还是这些人。威尔逊-霍华德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在霍华德父子住过的公寓附近的道路上,有几个男人颓丧地站在那儿,那饮酒过量的红脸上有些湿润、发亮,原来他们正在哭泣。 “出了什么事儿?”肯走过去向一个人问道。 “警官先生,您看这多可怜呀! 那人用手指了指,只见一个流浪汉靠墙蹲着,脸伏在膝盖上,他面前摆着几只劣质威士忌酒瓶,里面都还有酒。肯立刻知道出了什么事儿.以前他也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早晨来这儿一看,萨尔蒂已经浑身冰凉了。比我们先走了一步,萨尔蒂,你这家伙怎么就这么走了呢!” 说话的男人泪流满面。 “通知市里了吗?” “嗯,收尸车马上就来。” 这是个非常凄凉的告别仪式。一个流浪汉在街头酒精中毒而死,他在人生道路上受尽挫折,借酒消愁,不知不觉地漂泊到纽约,在流浪汉、失业者聚集的角落里,用酒精毁灭了自己。 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除了酒以外,其它一切**也都荡然无存,于是就将那行尸走rou般的身体,浸泡在用乞讨来的钱购买的酒中。茫茫然度日,直到真正的死期降临。 这个早走一步的冗者和自己是同一类人,因此,伤及同类其鸣也哀。尽管是艰辛不毛的人生,可是却和死在路边的老鼠、鸽子一样,他选择了自己所喜欢的“老位子”,至死还抱着廉价威士忌瓶子。这些靠酒度日的人,从死去的伙伴身上又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必然下场。 这位死者至少一点也不孤独,因为有一帮酒友聚集在他的遗体周围,用威士忌瓶子代替灵牌举行了告别仪式。 “萨尔蒂,你不是还想在死前回趟家乡吗?” “他的家乡在哪儿?” “听说是在意大利的一个叫萨尔蒂尼亚的岛上。我不知道那岛在哪儿。” 由于是来自萨尔帝尼亚。所以人们就叫他萨尔蒂,谁都叫他的外号,恐怕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叫什么名字了。 在这儿出席“葬礼”的人都有类似外号,其中也有人连自己的故乡在哪儿都不知道,这些人枝称为纳斯托莱斯、拉崔等等。 送葬者心里都知道。自己早晚也是同样的归宿。他们一边向伙伴告别,一边琢磨着不能让自己最后一个死去,但愿能在有人为自己送葬的时候离开人世。 不一会儿,市里的收尸车来了。纽约每天早晨都有几人这样死去。他们有的死在道旁。地铁里、公园的椅子上或公共厕所里,有的则是在公用电话亭里默默地离开人世。收尸车的任务就是四处去收捡这些尸体。 收尸车一走,他们又分别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继续沉溺于威士忌中。 “警官先生,喝一杯吧?” 一位送葬者说着给肯递过来酒瓶,这些人浑身散发着臭味,像是从纽约地下冒出来的沼气,他们除了喝酒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所以对别人也无威胁。 肯推开他的手,走上了公寓门口的台阶。马里奥仍旧将电视机的音量开得非常之大。 马里奥对进来的肯夸张地耸了耸肩,那意思好像是说:“怎么,你又来了?” “我照您的吩咐还没把那间房子租出去。” “哼,那么脏,没人愿来往吧。” “别开玩笑啦,现在很难找到这种好床位,每天来租的人多得排队,可我怕让警察知道,警察已答应给我那间房子的租金了。” “别吹嘘了,这房子,主人早就放弃了,因为这种猪窝维修费比房租贵多了。” “别说这些了,今天又来干什么?我又没做让警察找上门的事。” 马里奥的语气有些缓和。 “请先把电视机关了。” 马里奥笨重地挪动着她那肥胖的身子关掉了电视,然后示意肯可以说了。 “还是霍华德父子的事,他们有没有相片?” “照片?” “对,尤其想看一下老头子的照片。” “他那种人不会有相片的。” “他不是在这儿居住多年吗?总该照过张照片吧。” “他可没有这种有钱人的爱好。照片警察局里不是有吗?比如说驾照、前科者的名册上。” “他没有前科。驾驶执照过期后也没来换新的,已经作废了。” “那么,我这儿就更不会有了。” “他房间里的东西没有动过吧?” “本来就没什么,那些东西连小偷都不要。” “我想再去查一遍。” “把那些破烂玩艺儿叫警察都拿走吧。” 肯看也不看马里奥,就进了霍华德父子的房间。地板上到处是灰尘。还有脚印,这说明自从肯来这里以后没人来过。因为没有别人的脚印,那些破烂东西也没人动过,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 他又仔细地搜查了一遍,仍然一无所获。在这间小房子里,除了那点不值钱的破烂东西外.也没有什么值得再搜查的了。 威尔逊曾服过兵役,如果从这方面着手也许能得到照片。但这要征得官方的同意。 肯是凭着个人兴趣在调查。他不想再到奥布赖恩警长那儿去提过分的要求,已经够麻烦他了。 “现在是不是该罢休了呢?” 肯感到“凭兴趣调查”受局限。这时,门外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随即门口出现了马里奥的脸。 “我马上就走。” 肯还以为她来撵他呢。从肯的表情上马里奥似乎觉察出他没找到想要的东西。 “我刚想起来,有个人也许有威尔逊大叔的照片。” “真的?” 马里奥带来了预料之外的信息。 “是不是确实有就不得而知了。” “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