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恋上女患者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二章 人是罪恶的

第二十二章 人是罪恶的

    一个人的爱情,始于幻觉,终于幻觉。我在处方笺上写下这句话,然后又团成球丢尽垃圾篓里。这一天,我整整丢了50多个球。后来,我又想起一句话,爱情的前身是仇恨。这句话,我又重复写了五十遍。我自己也在反复问自己,是不是耐不住寂寞,产生了罪恶的念头?记得我的一个大学同学,为了读博,三十岁之前完全没有接触过女人。他的导师建议他,坚持捐精,月满则亏,精满则溢,这样对生理和心理都有好处。结果,这位仁兄捐精上瘾,没事就去。

    据说爱情也容易上瘾,让人深居其中终日不可自拔。莎士比亚认为,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疯到底,就会走火入魔。从初恋到热恋,或许只需要一天时间。小张与刘护士就是如此,关系确定一周,便同居在了一起。

    徐曼这个女人是1971年出生的,属猪,今年已经46岁了。但是看上去,也就只有36岁的样子。她为了中国的医学事业,始终没有结婚。但是据说,她有过一次长达13年恋爱。对方是一个法国人,两个人是在美国认识的。徐曼教法国人中文,法国人教徐曼法文……通过这种方式,两个人产生了一种吸引力。老王说,徐曼这个女人一定很浪漫,因为浪漫的人不喜欢婚姻。

    这一天,徐曼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个鱼缸,鱼缸里有一个黑色的、水泡眼金鱼。这金鱼看上去有些弱智,一边瞎瞅,一边晃动的着尾巴。

    徐曼进来的第一句话是,这金鱼真漂亮。紧接着第二句话是,这金鱼是谁送的?

    小张摇头,“徐大夫,不是我送的!”

    老王也摇头:“如果是我,我可能送花,但是不会送鱼!”

    “李大夫,鱼是你买的吗?”徐曼问了一圈,最后才想起我。

    “不是,你问问主任吧,说不定是他买的。”

    “刚才我问他了,他也不知道!”

    平白无故就多出一个鱼缸,这事也是世界罕有。但是送鱼缸的人,一定潜伏在我们周围,而且对徐曼有特殊的情感。

    后来一个住院部的护士说,最近有个男的,染着黄毛,穿着条女人穿的牛仔裤,最近总是鬼鬼祟祟地逛来逛去,他肯定不是病号,也不是病号家属。难道鱼缸是这个人送的?快下班的时候,刘大脑袋还特意叮嘱徐曼:“徐大夫,最近医院里有点乱,你自己一定要小心。”

    徐曼是一个独来独往的女人,工作的时候,也很少与同事发生交集。她没有住在医院安排的专家楼,而是在市中心租住了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上下班,从不坐其他医生的车,而是来回打出租。

    有一天晚上,我在某商场里遇到她。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裤子,蓝色的上衣,看上去既知性,又优雅。她看到我,便微笑向我打招呼:“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你。”

    大概看到我也是一个人瞎晃,便问:“就你一个人?”

    “是啊,这不是周末吗,我自己一个人也挺无聊的,就出来溜达溜达。”

    “我也是!我对这座城市还不熟悉,需要走动一下,了解了解。”

    “了解一个地方,应该从吃入手。”

    “但是我对‘吃’,没有什么研究……”她笑起来,两个酒窝就跃然脸上,有点像电视明星林心如。但是,徐曼比林心如更加优雅,这种优雅是投手投足散发出来的,没有经过任何修饰。不像那些80后90后,为了让自己装得优雅有气质,恨不得在自己的脸上动刀子。

    “我听说,你也一直单身?”她似乎了解我的情况。

    我如实回答:“可能缘分还没有到吧,况且我也不想结婚,习惯了,一个人也挺好!”

    “没有负担,也不会让对方牵挂。最大的好处,是自由。想去哪里,随时都可以走,不需要征求别人的意见。”

    “可是大多数人宁可牺牲自由,也会选择婚姻,不是吗?”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爱情也是自由的终结。有29次相亲失败的孙鹏,曾经在酒桌上感慨:什么是爱情?就是一个人过腻歪了,为脱单找了个借口而已。一个从未经历过爱情的人,还能说出这种至理名言,我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概走累了,徐曼想要找个歇脚的地方。

    “李大夫,这附近有没有环境好一点,健康一点的餐厅?”

    “有一家素斋不错!”

    “你带路吧,我请你!”

    “还是我请你吧,毕竟你是客,我是主!”

    “你就不要客气了……或许以后,我还有麻烦你的地方呢!我带路吧,这一次算我的!”

    很显然,徐曼是那种不喜欢亏欠、但是却很有温度的人。这一点,倒十分与我相似。晨曦则完全不同,她外表很火辣,但是内心却很孤独,总是把自己的内心藏起来。徐曼与晨曦,完全是两种人。

    穿过一个胡同,素斋馆在一个小四合院里。

    我与这里的老板很熟,老板叫“四爷”,以前是混社会的。开素斋馆之前,开过KTV。因为私生活太乱,感染了性病,才与我认识。后来,“四爷”玩够了,于是金盆洗手,开了这家素菜馆。“四爷”有句名言,荤腥是色,吃荤就是食色;素是本真,吃素就是修行。于是,“四爷”摘掉了大金链子,换上了菩提佛珠。休掉其他女色,如今只保留了原配一个。

    小院搞得很文雅、清新。筷子是竹子的,碗碟是木头的。

    “我喜欢这样的环境。在美国,除了钢筋混凝土,就是快餐文化。我不喜欢,所以才回到国内。”

    “可是美国人单纯,中国人复杂!什么坏点子,都能想得出来!”我指了指外面的“四爷”,小声对徐曼说:“这个素斋馆老板,就是让自己的兄弟出卖了,才蹲了三年大牢!”

    原本以为徐曼会惊讶,结果她笑了笑说:“苦难不是能够让我们更能清楚地看清自己吗?”

    后来我才得知,徐曼还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脖子上挂着一条银色镶着碎钻的十字架,而她的包里,还一直放着一本《圣经》。相比较我、小张、刘大脑袋、老王这些人,我们早就忘记了“十字架”的真正意义:仁爱,拯救,平安,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