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抄袭的作者,我们不迁就
“对抄袭的作者,我们不迁就” ——访17K小说网创始人血酬 栏目:本期关注 作者:本报记者怡梦来源:中国艺术报 界定难,没有公共标准 记者:17K小说网是否遇到过网文作者抄袭事件,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血酬:我们的男生频道有一个知名作家,写历史小说,是我签约的,开始写的没有问题,后来他懒了,大量从别人的书里扒剧情、设定、风景描写,我就和他解约了,并在网站公告,这个作者就没有再用过这个涉嫌抄袭的笔名。 女生频道有一个排名前三的作者,非常火,后来抄袭别的作者,被举报了,我们找了两个编辑一块去查,都认为存在抄袭。当时她很知名,我们的工作也有一定难度,最后决定在平台上删除她的作品,她后来在别的平台写作,但是我们的平台不再接纳她。 抄袭事件其实我们每年都会遇到,处理一般会分级,影响力大的,情况严重的,优先处理。这个过程中有的作者坦然承认,就是写不下去了所以抄袭,有的作者就会煽动粉丝来闹,但我们不能迁就,因为他们对创作环境产生了反作用。编辑对抄袭进行甄别和比对,有时候会耗费很大精力,也有一定压力,但我们无论平时和作者沟通,还是在作者的培训教材里都强调,原创是生命线。 记者:目前网络文学平台对抄袭的认定尺度是怎样的? 血酬: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对于抄袭没有确定的概念,不同平台、编辑,不同作者、读者对抄袭的认定尺度是不太一样的。 有一些抄袭我们称之为“高仿书”,一看就是别人的作品,大部分都相似,只是改了改名字、剧情顺序等,这种拙劣模仿很容易看出来;有一些是不容易的,有的作者不认可我们的处理意见,争议的主要矛盾就是,抄了多少算抄?抄了结构算不算抄?等等。 遇到抄袭事件,我们会让两位编辑一起去查,一致认为存在抄袭,就严肃处理,意见不一致,再让第三位编辑去查。在认定的时候,我们会用一些判例,比如郭敬明抄袭庄羽的例子可以作为依据,但没有办法总结成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条文规范,我们大多数时候只能依据编辑的经验来判定。 对知识产权认识不够,女性作品是重灾区 记者:近期披露的《锦绣未央》涉嫌抄袭200多部网络小说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袭网络耽美小说《桃花债》,从网友整理的“调色盘”来看,抄袭手段为“大量照搬 少量改编”,这种抄袭方式的形成和网络文学创作特点有怎样的关联? 血酬:女性作品是抄袭重灾区。男性作品很难抄袭,因为它的体量非常大、内容非常多,边抄边改的方式进行不了多久就会产生疲劳,而且目前改编成影视剧的男性作品不多,影响力不大,利益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