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经冬历春
冬去春来,细雨连绵,南京城外,细柳萌发了新芽,行道旁长出了绿草,春光正好,若非是这连绵的细雨,城里的公子小姐也该出门踏青郊游了,而身处城外的人反倒没有观赏这番景致的心思,不光是因这风光他们早就看腻了,也因为这春来,正是播种的季节。 哒哒的马蹄声响起,一群披着蓑衣戴着斗笠的人纵马在大道上奔驰,惊走了不少无聊的雀儿。大路上没有没马蹄的浅草,只有因下雨而变得泥泞的路。这样跑,要是马崴了脚,那就是做了大死了,但楚云归心似箭,怎愿意等着天晴再回京。 但临近看见南京的城门了,楚云却忽的停了马,呆呆地看起城门来。 岭外音书断,经冬复立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楚云此时就是这样的心情,他离开南京有六年了,在雁门关的六年,发生了很多事情,楚云也做了很多的事情,不过,他的眼里没有写着沧桑,只写着疲惫。从雁门关回到京城,他只用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他是马不停蹄地在赶路,只因为,他早就想回来了。 四年前,和武蕴儿的通信便忽然隔断了,从此楚云的书信如泥牛入海,而武家也没有再来过信了。楚家倒是年年有家书,但其中并无几分情谊,楚云只知道,现在楚钰发展还不错,别的,没了。 但是,为了抱住皇帝的大腿,楚云必须要完成皇帝交代的任务,而且,皇帝没有诏令,他这个奉旨从军的人敢回京就是找死。一直到两个月多前,楚云才利用加急密件给皇帝传了几个字。 “楚云得宝,事关重大,请入宫面圣。” 而这个请求发出后,又等了一个月才得到皇帝的回信。只有一个字:“准。” 就这样,楚云风雨兼程地从边关用一个月的时间来到了南京城下,但是,要进城了,心态却有些控制不住了。 楚云从怀里掏出明心头带绑上,之前为了锻炼自己,能不用这个头带的时候,楚云是尽量不用的,但现在,他的心情需要克制一下了。 “进去吧!” 楚云绑好了头带,对身后的众护卫招呼了一声,便一马当先地驾马走向了城门。 “来人止步!下马验身!” 守城的两个小兵两戈相错,阻住了楚云的去路,楚云与众护卫一起下马,揭去了头上的斗笠,守城的小兵也不禁愣神了一瞬,概因楚云这张脸太过俊美,虽然染上了一些风尘,略显着疲态,但这反而让楚云更有气质了。 现在的楚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米二的小孩子了,萌正太已经长成帅小伙了,最重要的是身高,楚云算了一下,自己大概是一米七五吧!作为一个南方人,这个身高已经算是出众了。反正,七尺男儿,楚云是超过了七尺的。 守城小兵一照面便被楚云夺了心神,很快又清醒过来,问道:“可有路引?” 虽说是风尘仆仆,楚云却依然有着贵公子的形象,是以小兵自然是要客客气气的向楚云索要路引,楚云摇摇头,一般只有普通百姓贩夫走卒才需要路引,权贵都是刷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