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盗(4):骨虫
传说漠沙中,环境恶劣凶兽横行,即使是一般城主级别的鬼将也不敢轻易进去。 所谓富贵险中求,总是有不知死活的人愿意闯进这种地方。因为物以稀为贵,越是凶险就能说明这些东西越是值钱。特别是那些凶兽身上的东西。 拾荒猎人从来都是将自己的命悬在钢丝上,每一次出行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来。 当然了,若是平安无事,就该大喊一声:“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或者说公平的概念不符合“正常”思维上的思路。有些人一生都遵从这运气守恒,这时候倒霉了说明好运也会来的。而还有另一种运气守恒,一个人一辈子都倒霉的和狗一样,而另一人则是幸运的踩到屎里面都有一个金币。 现在,艾伦就是那个倒霉的和狗一样的家伙,而吴知则是那个踩屎的家伙。 天意弄人还是闲着无聊,让这两个遇到一起形成了不公平的公平。 总之走到现在,平平静静。 吴知没有像以前那样随随便便就遇到很好杀的猎物,也没有遇到可以拾荒的事情。当然了,也没有什么危险。 就好像这个漠沙变成了普通的荒漠一样,对,就连沙漠也算不上,这里按环境而言,没有沙漠的那些危险,只是一个贫瘠的荒漠。 在白天没有星辰月亮的指引,艾伦会很诚恳的承认自己不认路,这里真的没有一点标识,就连风也是随便的吹着。 在这里,即便有吴知这种熟路的人带着,也是九死一生的,因为不是谁都不需要吃喝。吴知,就需要正常的食物摄入来维持生命。 或许艾伦的霉运更强一些,总之第三天了,还是什么猎物都没有。 漠沙这个地方,即使在九幽也是唯一,因为漠沙会吸收灵气。在这待得越久,身体里面的灵气就会被吸走越多,这自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这种情况如果还没有食物摄入,没有达到境界的人,不分等级,没有人可以活过两个星期。 终于,黄昏日落,如血残阳将艾伦妖艳冰冷的面孔映的血红。 默岭这张脸,并不是艾伦原本精灵的模样,而是一个中原人的模样。 吴知终于表现出累了,他坐到地上:“你到底什么人啊?居然到现在没有感觉到口渴和饿吗?” 在这里,即使是水也成了必需品。 “我?我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圣’的境界,暂时还没有什么感觉吧。”艾伦语气还很谦虚,也没有看不起吴知的意思。 吴知在他眼里,也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而已。 吴知瞪大双眼盯着他:“完全看不出……不过也是,我怎么可能看出来……” 他似乎有些难过,还有些后怕。一般强者都很有脾气的,这一路上都把这人当小弟,也亏他脾气好,不然自己碎成几块都不知道了…… 艾伦没有说什么,看着残阳落下的方向,如同望着世界的尽头一样沧桑。 “都不用我的吧,是觉得我好玩还是可怜,可以给你打发时间?”吴知一下子受到打击太大了,一下子进入了自卑模式。 “没有,你是个好导游。”艾伦很诚实,这样反而让人更加难受了,“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要走多少天才能走到这。” 其实吴知不是不去求证他是不是骗人,自己看不出对方实力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实力超过“圣”阶段,二就是没有修炼的普通人。 眼前这个默岭明显不是后者,不然进入漠沙的第一天就已经死了才正常。 实力是个好东西。 “你都没说你的目的地是哪。”吴知已经自暴自弃了,都不关心自己本职工作是来干什么的了。 “万骨城。”一开口就是那种中心地带。 “哪?!”吴知以为自己错觉了。 一个初来乍到的人,要去万骨城那种没有平民的中心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