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九章 尖峰时刻
残阳如血,格外的红,犹如一张狰狞的笑脸,又如一只烧红了的眼睛,冷漠俯视着山川大地,芸芸众生。 “这是黄昏的太阳,我们却把它当成了黎明的曙光!” 这是一个简约的客厅:一张干干净净的茶几,一张破旧的沙发。 吴志远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握着枪,看着幽远的群山,看着血红的太阳,喃喃自语。 烟雾缭绕,从吴志远的指尖飘荡而出,如同迷路的孤魂野鬼,撞在天古板上,最后,消失在风里。 那急剧燃烧的烟丝,闪烁出一点红光,随着吴志远的手,轻轻一按,随之熄灭。 风,突然停了! 吴志远凝神静气,坐直腰杆! 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客厅那扇紧紧关闭着的大门! 他在等一个人! 一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 这是岑云山写在他手机里,名单上的其中一个! 董清河! 一支烟燃罢,他再次点燃一支,他知道,董清河会来! 因为,这是董清河的家。 这是他的生活日常,日出而起,日落而归,从未变动过。 时间缓缓而逝,天边的那一轮残阳被乌云遮挡,它很是不甘心,渐渐地,坠入幽远的群山之中。 夜幕降临,风起。 却在这时,只听咔嚓一声,那紧闭着的大门,只听咔嚓一声,开了! 一道人影,走了进来。 却在下一刻,他的身体,僵在原地,他看到,客厅里,有一点红光闪烁,仿若刺痛了他的眼,他的眼睛,急剧收缩。 “咔!”他的手,按在墙上。 灯开了!客厅里,一片泛白。 他终于看清,那是什么,那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那是一个青年,一个如同从地狱中爬出来的青年,此时此刻,那个青年,一只手握着枪,一只手夹着眼,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他神色一变,他的手,悄然摸向兜里。 “找什么啊!”吴志远开口,指尖轻轻一弹,一簇烟灰,随之落下,落在满是烟头的烟灰缸里,“你想找手机吗?打去哪?公安局吗?要不要我给你啊!董大院长?” 吴志远轻笑着,看着门口处的中年男子,他拉响枪栓。 “你是谁?”董清河沉声道。 “黑夹克,黑西裤,黑皮鞋,也没有戴金表,这一身加起来最多也就几百块钱,穿得挺朴素的啊!”吴志远笑着说道,“董院长,果然公正廉洁!” “你到底是谁,如果要钱的话,我这里没有!”董清河冷声说道,“你可以离开,我当你没来过!” “我知道你没有,你家我都翻遍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公正廉洁,好官啊,你不贪污受贿,怎么会有钱呢?” 吴志远嗤笑一声,漫不经心地说道,“哦!对了,没我的允许,你最好不要妄动,子弹可不长眼,要是我不小心,一枪崩掉你那只不老实的手,你该怎么审案啊!” “小兄弟,有什么事,还请开门见山,需要帮忙,我尽力而为!”沉默片刻,董清河说道。 “我不是你兄弟,你可是堂堂法院的院长啊,我可高攀不起!”吴志远握着手枪,挥着手,指着对面的沙发,说道,“愣着干嘛,坐啊,这可是你家!” 董清河汗毛倒竖,吴志远给他的感觉,表面上风淡云轻,实则,像是一只猛兽大虫,若有若无地盯着自己,他有一种感觉,他要是不照做,这只猛兽大虫就会扑过来,把他撕成碎片。 他怕的不是那把枪,而是那个握枪的人! 隔着数丈远,他都能感受到,沙发上的那个青年,骨子里透出来的寒意。 “来之!安之!” 董清河终究不是简单人物,心态更不是常人能比,沉吟片刻,他情绪平缓下来,把门关上,他迈开脚步,在吴志远对面,坦然坐下。 “挺镇定的啊,不愧是堂堂法院院长,阅人无数,见多识广,看来,你并不怕我这把枪!它的威力,比不上你在法庭上那只锤子!” 吴志远轻笑一声,把枪收起来,随后,他从兜里,掏出一份旧得发黄的报纸,扔在桌子上。 董清河目光从报纸上扫过,脸色再次一变。 “她很漂亮,是吧!”吴志远指着报纸上的一张图片,“董院长,你可还记得她?” “当然记得!”董清河目光微凝,“半年前,这件案子,就是我审理的!” “她叫叶清清!”吴志远的声音冷冽起来,“既然你还记得她,那你应该还记得,就是因为你,你的一锤定音,宣判那个人渣当庭无罪释放,她才跳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