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是传奇
龙潭峡,寒风呼啸。 山顶,两兄弟立于风中,紧紧相拥,傲然而挺拔。 趴在志远脚下的青年,与志远兄弟二人挺拔的身影,形成极致而强烈的视觉反差! 这是血染的风采! 周围的警察沉默了,毫无疑问,这是一件极大的功劳,极大的荣耀,但,这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那个满脸是血、拖着长刀的那个少年。 他,是一个传奇! 试问,一个少年,才十三岁,谁敢单枪匹马勇闯毒窝,还把这个毒窝给端了? 不说其他,单说他脸上还不在不停流血的伤口,试问,换做别个同样大的孩子,早就哭爹喊娘了,而他,淡定从容,这份风度,又有几人能与之相比? 只有他,吴志远! 他脸上的血,此时此刻,不但让人不觉得邪魅,反而使得他的看似娇弱身躯,在周围警察的眼中,无限高大。 年纪小小,他已经初『露』峥嵘。 “潜龙!”所有的警察中,为首一人,低声开口。 他是派出所所长吴邦德,算起来,与志远父亲是同辈,他为龙宫镇上有这么一个英雄少年感到骄傲,同时,他脸上,也羞愧难当。 竟然有人在他眼皮底下制毒,贩毒,他竟然不知情。 这是布依寨,虽然寨与寨之间不时会有争端,会有冲突,但在他的管理之下,这里,可以算上一片净土,在他看来,这里,是毒贩的禁地,毒品,在这一带,是个忌讳,人人深恶痛绝,他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感到脸上无光! 这事,注定会被传出去,谁也瞒不住,那个少年,注定会成为所有布依族人心目中的传奇。 没人能遮挡得住他的光芒。 此时此刻,那个西装革履的青年已经被拷住,房里的两男一女,已经被派出所的人带出来。 吴邦德眼睛急剧收缩,有一人,他的手,竟然被砍断了。 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少年砍的。 这也无妨,只要他是生命受到威胁,正当防卫,他便无罪,更何况,这里是布依寨,布依族随身带刀,已经是大家的共识,习以为常,更何况,他还是一个孩子,未成年,如何给他定罪? 他是英雄!不是少年犯! 他们未出警前,镇上,已经传开了。 那个叫郑勇的少年,没到派出所之前,已经大肆宣扬,有一个龙潭寨的少年,背负长刀,独闯毒窝。 全镇的人,都知道了! 就算是吴邦德,也不敢触犯众怒。 “嘿嘿,我哥,是真英雄!”郑勇和志远分开,第一次,他用力拍着志远的肩膀,看着志远还在流血的脸,他眼睛里,竟然有一丝羡慕。 他觉得,那才是英雄该有的勋章! 郑勇拿出一些纱布,细细给志远包扎起来。 志远的血,终于止住了。 “小勇,你记住,我们练拳,不是为了好勇斗狠,而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男儿大丈夫,我们从不惹事,但我们不怕事!你给我记住了,你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惹事生非!”志远认真说道,语重心长。 “切!” 郑勇嘴角一翘,嘀咕道,“每次我在外面打架,就被你骂,可你一出手,比谁都狠!” “你说什么?”志远双眼一瞪。 “没什么,没什么,远哥说的是!”郑勇脖子一缩,干笑道。 “小开,还记得大伯吗?”正在这时,吴邦德走了过来,轻笑道。 “没见过你!”志远瞥了吴邦德一眼,漠然道。 他家三代单传,他哪来的大伯?简直是胡言『乱』语。 “哟呵!小子,你长大了!”吴邦德旁边,有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过来,准备拍志远的肩膀,瞬时间,志远身子一偏,抓住来人的手腕。 “我不喜欢别人拍我的肩膀!”志远回头,当看清来人的模样,眼睛里,顿时闪出一道寒光,“是你!” “咔嚓!”志远手腕用力一翻,一声脆响传来,中年男子惨叫一声,缩着身子,硬生生地矮了志远一个头。 “砰!”志远一脚踢在中年胸口上,闷哼一声,扑倒在地。 “我找你已经找很久了!没想到你是派出所的人!”志远咬牙切齿,往前扑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小开,住手!”吴邦德终于反应过来,着人将志远拉开,却在这时,旁边的郑勇又扑扑上去,对着中年男子的头,就是两脚。 “我说住手,你们没听到吗?”有几个警察,终于把志远兄弟拉住。 这时,地上的男子,已经鼻青脸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