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厨王赛
冒菜和烤rou串很快就在大唐贵族阶层风靡了起来。 上至天子亲王,下至国公侯爷,无不以食冒菜、烤rou串为幸。 有了权贵的追捧,荀冉立刻将荀记冒菜馆的招牌打了出去。 这次开店荀冉没有选择再用常家的名义,而是站在前台,接受百姓、官吏艳羡的目光。 一来是因为他如今已经官拜左千牛卫大将军,拥有足够强大的权势,不用再担心寻常小鱼小虾的挑衅。即便是御史台的言官借此弹劾,他也可以轻松应对。 二来这也相当于一种自污以求自保的方式。 毕竟他现在身居高位,皇帝心中如何想荀冉实在是没谱。为了让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放心,荀冉只好表现的贪财一些。贪财就不会贪恋权柄,这样皇帝便可以放心了吧。 荀冉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只希望一切都是他想多了。 整个冬天便在一种和睦的氛围中度过了。 等到来年春暖花开,莺****长之时,荀记冒菜馆已经成为西市数一数二的酒楼。 荀冉更希望展现在皇帝面前的形象是一个贪财如命的jian商,而不是一个图谋兵权的大将。 故而他除了每月的大朝会,几乎都不前往朝中,整日与常子邺、程明道、王维吟诗作赋,与名妓秉烛夜游,及时行乐。 这一日午后,荀冉撑着一柄油纸伞匆匆出门。 虽然马车就停在府门外不远,但就是这短短的几步,滂沱浇灌而下的大雨仍是溅湿了荀冉的衣襟。 荀冉匆匆走到马车前,在仆从的搀扶下跳上马车。 “去西市。” “郎君,不是先去齐国公府接常小公爷吗?” “不了,他会晚到一会,我们直接去西市冒菜馆吧。” “遵命。” ...... ...... 此时西市冒菜馆外早已是车马如川,人头攒动。 厨王赛的告示已经贴出去了足足半月,长安城各大酒楼的名厨都齐聚在了荀记冒菜馆,等待争出一个高下。 这次比赛的魁不但可以得到五百贯钱,更会得到荀大将军的青睐,成为荀记冒菜馆的主厨之一。 都说文人相轻,其实各行各业,同行们基本都互相看不起。 就拿这靠给他人掌勺做菜的庖厨行业,你说自己做的菜乃绝世珍馐,绝对会有一票人跳将出来,与你争论一番。 现下谁人不知荀记冒菜馆是长安城中最著名的酒楼。若是能够到这里任职,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何况这里的主厨一个月的月钱就有足足一百贯。十贯银钱就是一户寻常百姓一年的收入,一百贯钱的月钱绝对可以说是高薪了。 荀冉之所以要举办这个比赛,一来是自污,二来却是有挑选名厨,以加培养的意思。 唐朝烹饪的整体方式多为炖煮,这种做菜的方式便决定了很难有美味的出现。毕竟盐巴丢入浓汤之中,会被无限的稀释,油便更不用提了,根本起不到增加味道的作用。 此时炒菜还未出现,故而荀冉想要搏上一搏,为大唐百姓造福,将后世著名的炒菜全部明出来。 不过荀冉的厨艺实在不怎么样,要想让他亲自动手,做出来的绝对也是暗黑料理。他虽然是个美食家,却绝不是一个好厨子。所以他才会办这个厨王赛,以期望遴选一些有天赋的厨子,帮助自己将那些著名的炒菜带到这个世界上。 既然是荀冉办的比赛,规则自然也是由荀冉来定。 荀冉下了马车,在百姓欢呼声中,阔步进入了冒菜馆。 此时的冒菜馆大堂内的桌椅已经全部被挪空,五名绝世名厨齐聚于此,个个皆是神采奕奕,志在必得。 他们见荀冉进了店内,纷纷拱手道:“见过护国公!” 荀冉随意的摆了摆手道:“大家不必拘束,今日叫大家来便是想看看谁能制出最美味的珍馐。” 他指了指案几上摆放的食材,淡淡道:“这些东西你们可以随意选取,限时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后荀某来检验评判。” 说完,荀冉便转身走到近前的一张胡床上坐了下来,凝神思考。 让唐人来炒菜,这当然是个有些疯狂的事情。要知道唐朝还没有炒菜这个概念,不过凡事都得尝试一下才知道有没有机会。荀冉可不想就这么轻易认输。 至于那些名菜菜谱,荀冉早就烂熟于心了。 他早已将菜谱写了下来,细微至每个步骤、食材的配比数量都有提及。荀冉已经将菜谱交由府中仆从誊写,此时这五人应该都有一份。
一个体重约莫两百余斤的中年男子领了一份切好的茄子,又取了白糖、盐巴、rou末以及少量的醋,满意的在侍从的搀扶下进了后厨。 按照他选取的食材,荀冉猜他是要做红烧茄子了。其实在唐朝以前,茄子便一直是主要的菜肴之一。北魏时就有烧制茄子的记载,虽然并不是红烧,但也是环节繁复,可谓精雕细琢。 另一个身侧瘦削的厨子取了一条鱼,几根秋葵,并着几枚鸡蛋。 荀冉略微皱眉。 这人是想做秋葵炒鸡蛋不成?这也有点太家常菜了吧......难不成,他要做的是秋葵鱼头汤? 唐朝时秋葵便已出现,更是常常出现在唐人的食谱中。只是荀冉没有想到这秋葵最为食材的顺位竟然会如此靠前。 剩下的三名大厨也纷纷选择了对应的食材,进入了灶房。 从他们进入灶房的那一刻起,荀冉便开始计时。 有了菜谱,剩下的就要看这些大唐名厨的挥了。 荀冉心中有着几分期待,但同时也很紧张。毕竟是横跨了一千余年,饮食口味上会存在很大不同,荀冉真怕他们做出暗黑料理来。 便在他怅然时,常子邺兴致冲冲的走了进来,高声道:“荀大哥,你猜我把谁带来了。” 荀冉定睛看去,只见一人身着暗红色花鸟云纹圆领长袍,头戴灰色四方幞头,脚蹬乌云靴,面目清秀,脸上透着一股不凡的英气。这英俊倜傥的儿郎不就是高适高达夫吗! “达夫兄,你怎么从陇右回来了!” 荀冉兴奋的迎上前去,与高适抱在了一起。 “就许你荀徐之回来,高某便不能回来了吗?” 高适白了荀冉一眼,开起了玩笑。 ...... ...... 注1:北魏高阳太守贾思勰在素食篇中,记有烧茄子法。文记:“缹茄子法:用子未成者,子成则不好也。以竹刀骨刀四破之,用铁则渝黑,汤蝶去腥气。细切葱白,熬油令香,苏弥好。香酱清,孽葱白,与茄子俱下。缹令熟,下椒姜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