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朱砂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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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一辆大箱货从田地一边的小路上开过来了,陆陆续续下来七八个人,吴英雄那张狗脸也变笑了,为了停下这辆车,专门找人收拾了一块空地。 我一看就知道这是舞台车,车厢是专门加工的,可以单开或双开,把车门放下来后,用钢管在下面撑住便成了舞台,简易又方便。 根据他们的人数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大戏,舞台现在几乎都有,上活人数多了只是好看,重要的还是演出效果,唢呐对凉胡子来说听听就好,他们不懂笛音和一些技巧的好赖,如果想让他们评价你的唢呐怎么样,那就吹一些既通俗,他们又没怎么听过的,比如独奏曲。 比如袁秀梅,她和习远峰未结婚前在我们那一带就很响亮,她九几年入行,那时的唢呐班还很原始,无论吹拉弹唱都靠个人功力,没有所谓功放和音箱增加出来的效果,吹的唱的也都是一些戏曲,在那样一个流行歌曲盛行的年代,年轻人根本听不进去,只有唱给那些老年人听。 袁秀梅那时候也正值花季,和许多追星的年轻人一样,所以她把学会的流行歌曲带到了活上,但那时候唢呐班什么流行元素都不具备,唱歌唯一的伴奏乐器就是笙,可以想象那是有多难听,但那时候在唢呐班唱歌的没有,袁秀梅成了领头羊,被很多人牢记,以至于后来唢呐班的演员纷纷效仿,红遍了苏北小城。 袁秀梅唱的好吗,我认为一般般,可人家‘创新’了,这就是时代的‘楷模’,可以被超越,但不会被忘记。 唢呐班成名的原因很多,比如用唢呐吹戏曲,我听过有人吹的真像是用嘴唱的一样,当时那掌声都震翻天了。 人员到齐后,中年班主忙着去招呼,我则转身回家了,韩婷抱着我的胳膊道:“你怎么也会那个?” “怎么,你不高兴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太好奇了,你还有多少事是我不知道的?” 我一听完了,女人越是不了解一个男人越想去探究,而我的世界对她来说终究会是一个谜。 我们还没走到内屋,班主又跟上来了,对韩婷道:“不好意思,我能不能请这位小兄弟过去坐坐?” 这是看出了我们的关系,直接向韩婷请示了,韩婷顿时骄傲的看着我,挺胸抬头道:“当然可以!” 这妮子…… 班主名叫万道星,正如我猜测的那样,他一家人都做这行,老头是他父亲,那名吹唢呐的就是他女儿,这个活批的底子钱的确不少,要不也请不来那么多人和这么大的舞台车。 等舞台搭好后,万道星带我走上舞台,大致介绍了一下,那么多人我也人不过来,倒是他女儿万红挺惹人喜欢的。 我坐在唢呐桌边跟几人聊了会,才知道这舞台车来的人是单个的团体,平时以下乡唱戏为主,而万道星的父亲万里和戏剧团的团长冯九关系很好,年轻的时候两人也是一块学艺,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这些人都很客气,并表示让我来一段,我暗自叹息,果然走哪里只要入了唢呐班的场就免不了这一套,只好推辞说自己其实是刚入行,并不会什么东西。 这里最值得我关注的人就是冯九,花白的短发,着一身中山装,黝黑的面庞,两眼放着精光,虽已年过花甲,但身体看起来很是健硕,万道星要叫一声九叔,万红叫九爷,江湖人对辈分很是看重,尤其是师徒关系中的关系,而我为了表示尊敬,我要叫一声九爷。 我们在这里说话,冯九则在舞台的一个角落摆上了小小的香案,土色的陶炉上插了三支香,一个用红布裹着的东西被冯九轻轻摆上了香炉上方,拜了几拜便揭开红布,这时我看到一个龟蛇合体的生物,能然间便想起了传说中四大神兽之一的玄武。 “怎么,很好奇吧?”万里拍了我一下肩膀笑着问道。 “是啊,九爷这是信的什么?” 万里摇了摇头:“我这个九弟啊,这么多年来就爱信这个,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而且脾气厥得很,如果带不上他那宝贝,就不上活。” 我呵呵笑了一声,看来这东西对冯九来说很重要了,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也很感兴趣,所以准备过去打个招呼,也能请教一二。 这时万红跑过来了,对我道:“薛天赐是吧?” “是啊,你有事?” 万红问道:“你什么什么都不会?” 我正想说是,却看到韩婷正不远处笑嘻嘻的看着我,还像我挥了挥手,便道:“也不是,只是我的笛音不太好听,所以不敢拿出来献丑,电子琴嘛……马马虎虎吧!” “那就是会喽!”万红说着便拿出一个黑乎乎的乐器:“我吹,你给我伴奏!” 这乐器有点眼熟,看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名叫陶笛,陶笛在唢呐班确实不多见,但它的音质优美,我很喜欢,记得韩红在一个节目上改编了齐秦的歌曲{往事随风},里面的主要伴奏乐器就是陶笛,那种低沉婉转,又带着沧桑的声音仿佛从远古穿越过来,时时敲打着我的心。 “你想吹什么,挑个我会的!”我道。 “天空之城!” “好,虽然我不熟悉这首曲子,勉强可以给你弹个伴奏,别笑话我就行!” 本想拒绝的我看到这东西后,决定献丑一下,于是我走到电子琴旁,选了一个调开始弹过门。 万红支了话筒直接坐在我身边,等过门完后,将陶笛放在唇边轻轻吹起来,音乐声响起的刹那,便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尤其是万红吹的陶笛,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
冷冷秋叶黄,大昭映残阳。 何处觅知音,一曲愁断肠。 我完全沉浸在陶笛的美妙中,原本并不熟悉的曲子竟跟着万红的吹奏行云流水般弹了出来,一曲演奏了亿万年沧海桑田,很久我才回过神来。 “弹的不错啊!”万红笑着来到我身边,就连万道星也赞不绝口,真有这么好吗?刚才完全沉浸到音乐中,我真没注意自己是怎么弹完的。 我道声谢便准备下台,这时冯九走了过来:“小友请留步。” “九爷?”诧异之中我恭敬道:“九爷有事?” 话音刚落,万里急忙站了起来:“哎呀都是我的错,居然忘了演出开始前九弟都要朱砂点睛,别怪两个小孩子啦!” 其他人都没说话,围在这里静静看着,似乎都有点怕冯九。 “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你们两个小子一人献一滴血出来吧!” 冯九说着,让我伸出手,拿出一根针在食指上扎了一下,然后又端出一个盛着红色朱砂的小盘子,将我手指滴出的血浸在朱砂里,万红亦然。 万道星苦笑道:“九叔就这样,虽然脾气古怪点,为人却很好,属于那种面冷心热,你就别往心里去了,他很信神的,走到哪里都会带着那个供奉的玄武,估计是希望可以带来好运!” 我看看万红,小妮子显然了解冯九,所以什么都没说,面对我也只能是苦笑。 冯九供奉的那只铜制玄武,龟背上伸出个狰狞的蛇头,而下面的乌龟却显得很温顺,两者像是合体的生物,后面一条蛇尾盘曲着。 冯九将朱砂盘摆在香案下方,拿出一只干净的毛笔,双手合适不知在念叨什么。 我抬脚准备过去看看,却被他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徒弟拉住了:“师傅点睛的时候最讨厌有人打扰,你还是不要过去了。” “是啊,刚才你也看到了,九弟脾气不好,别过去了。”万里也劝我。 其他人也叽叽喳喳,说我故作深沉,凭什么打扰九爷点睛,可我完全没有打扰的意思,完全是因为好奇加请教的心态。 “九爷是高人,怎么会跟我一个晚辈计较。”我故意把声音提高些,好让冯九听见。 那人不再拦我,仿佛准备看我的笑话,而我也很识趣的站在冯九后面看着,没有打扰。 也就十几秒的功夫,冯九睁开眼睛,毛笔在手中挽了个漂亮的花,沾上朱砂快速点在蛇眼和龟眼上,同时喝道:“朱砂开笔,大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