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自云瑞那日摔马后,玉嫣日日都去看她一回,灵珊格格期间亦来过两次,都是掐着十阿哥习课的时辰来,生怕与他打了照面。要数走得最勤的就是十阿哥了,只要下了课业,他便在她那小院子里,上天入地的讲笑话逗她乐。医士说她这些时日需忌嘴,玉嫣就只让人送些清淡的菜式,还好有十分仗义的十阿哥,回回都要备一些好吃的去,这才解了她的馋。 云瑞不由得一边吃一边真挚诚恳地赞叹:“有你这个朋友还真不错!”只是十阿哥每次听了这话总会下意识地皱一下眉头,然后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盯着她看。云瑞将他此举认定为自己秀色可餐,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日十阿哥来的时候医士复诊刚走。他沉着一张脸,要吃人似的。云瑞见他这个模样,想是有人给了他不痛快,忙吩咐杏翎去给他沏了茶来。 他接过喝一口,“哐当”一声重重丢在茶案上,杯盏倾斜,茶水就溢了满桌满地,不由越发阴沉了脸,皱着眉头嚷:“这么烫,怎么喝!” 杏翎被他吓得不轻,一下子跪下去,匍匐在地上,身子不住地震颤。十阿哥似乎还不解气,怒气冲冲地抬脚欲踹。 云瑞从未见他发这样大的气,心中大惊,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肘,岂料十阿哥手臂一挥,直愣愣将她甩在地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十阿哥不待多想,两三步跨到面前,将她一把捞起,脸上的怒气一瞬即消,却又碍着面子不肯服软,一屁股坐在凳子上闷声不语。 杏翎此刻更是吓得丢了三魂七魄,十阿哥坐了须臾,气氛十分沉闷,他寻思着需得找个台阶,屋子里拢共三人,杏翎便成了那个台阶,他瞥一眼杏翎,面色不善道:“出去!” 杏翎忙抬起头看云瑞,满面忧色。云瑞冲她使了使眼色,杏翎这才战战兢兢地退下去了。 云瑞回身过来,见方才还气焰嚣张的十阿哥正埋头生着闷气,眼中瞧着他孤孤单单的瘦弱身影,便联想到他去年刚遭受丧母之痛,将心比心一番,顿时生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悟,心就一下子软了,遂和蔼问他:“气消了么?” 十阿哥抬头,柳眉倒竖,剜她一眼,扭捏劲似还没过去,沉默了一会,才缓和了语气问:“你……伤着没?” 云瑞见他脸上飞起两抹红云,竟似有羞愧之意,也并不同他生气,拍了拍裙衫道:“不打紧。”然后凑到他身边坐下,把茶杯扶正又续了杯水递给他,“是谁惹着你了,发这么大的气?” 十阿哥一双柳眉抖了抖,火气蹭地一下复又被点燃,忙喝了口水浇了浇,觉得火气还没灭尽,从鼻子里面哼出几声。 云瑞见他如此,不免苦笑,试探问:“灵珊格格?” 十阿哥唬了一跳,“你怎的知道?” 云瑞在心底默了默,紫荆城里能将这位阿哥爷气成这样的着实也数不出来几人,除了灵珊格格,她也想不出其他了,便问他:“灵珊格格是如何招惹你了?” 十阿哥眯了眯眼睛,视线停在云瑞脸上,从来没有见过十阿哥这么认真的样子,不由也坐直了身子,跟着紧张起来。 他过了半晌慢悠悠地问:“十三弟送你玉佩,你回赠了香囊给他?” 云瑞懵了一懵,半点没弄明白这又是唱的哪出戏。她与十三阿哥满打满算才不过见了两面,怎么可能赠他香囊,正要义正言辞地辩驳一番,忽然觉出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头。 一番回想,思绪就飘飘荡荡回到了太子婚宴那一日,不由得身子一颤,她埋在梨花树下的,不是香囊还是何物?但但但……她当日虽走得急未将香囊刨出来,却是眼睁睁看着十三阿哥走了方离开的,莫不成他后又折返了去?可,这事怎又被十阿哥听了去,灵珊格格说的?那,灵珊格格又是怎么晓得的? 云瑞越想越是理不清,迫于十阿哥一双带着厉光的视线在她身上剜了又剜,扯了扯嘴角和缓道:“香囊而已,你若喜欢,改日赠你一个便是。” 十阿哥冷傲地把头别开,派头十足。 云瑞觉得,这事想要弄明白,还就需得见一见十三阿哥。那日他为救自己受伤,听说当下便去了几个太医看诊,幸好只是骨头脱臼,膝盖虽破了口子流了不少血好在只是皮外伤。太医三下两下就把骨头给接了回去,又止血包扎好伤口,嘱咐他需卧床休养,痊愈估计也得个把月才行了。
云瑞一直没寻着机会当面道谢,心里盘算今日倒不如两件事起一块办了。于是往十阿哥身边又凑了凑,仍是蔼声地道:“两个?” 十阿哥回她:“说话算话。” 云瑞忙点头认下,于是问:“你是从阿哥所里过来的吗?” 十阿哥一副心情大好的样子,点了点头。 云瑞又问:“十三阿哥的伤好些了吗?” 十阿哥抿了抿唇,面色淡然地复点点头。 云瑞十分从容地冲他莞尔一笑,道:“你若没什么事情,陪我去看看十三阿哥吧!” 六月中的日头已经有些火辣,亮晶晶的阳光底下,十阿哥抹了一把头上的汗,领着云瑞大摇大摆地进了阿哥所。 阿哥所的院子很大,可驰马射箭。据闻康熙皇帝对皇子们亦有严格的要求,除了每日定时学习,还要习练弓马。十阿哥一边陪云瑞欣赏沿路风光,一边慢悠悠地带她往十三阿哥的住所去。 到的时候已近申时,彼时十三阿哥刚喝完药,屋子里除了伺候的太监宫女外,还有一位清俊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着一袭宝蓝色长袍,身形硕长,鼻正唇薄,脸庞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越发衬得一双黑色眼眸像滩浓得化不开的墨。 十阿哥见到那人,先愣了一下,旋即笑道:“可巧了,四哥也在。”然后又转过头对云瑞说:“这是四阿哥。”